学术研究

行政法研究所“公法与治理”青年论坛第二十七期顺利举办
时间 : 2022-12-19       作者:       阅读数:

20221213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主办的公法与治理青年论坛第27期在线上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成协中教授主持,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蔚副教授以“国家与公民权:重返法国公法视野下的主观权利”为主题进行报告。与谈嘉宾有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天昊副教授。校内外一百五十余名师生线上参与了本次讲座。


王蔚老师首先以“个人——社会——国家”为线索梳理了主观权利产生于国家之前这一观点,着重探讨了国家能否成为主观权利之主体的问题。其次,她详细地解读了三种关于主观权利与公民权之间关系的观点。通过前述介绍,王蔚教授从主观权利争议的学说嬗变出发,讨论为何对于主观权利存在诸多批判,最后总结了主观权利在法国公法视野下的功能辐射。

  


王建学教授认为王蔚教授在此主题下做了充分的文献工作,不局限于法国法和法国学说,且涉及到了德国学说的比较、罗马法不同时期的理论、不同学派的分歧,全面地介绍了学术争论。他认为,对于主观权利概念、超出规范法学范围对于主观权利范畴的探讨、主观权利与基本权利的保护审查机制等相关联问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张莉教授与谈中提到,王蔚教授短短一小时的主观权利报告贯穿古今中外,是一场宏大的叙事,她广博的研究视野与深邃的洞察力发人深省,使人受益良多。张莉教授指出,在国家维度内讨论主观权利,更多的是对基本权利的讨论,而基本权利又与公共自由密切相关。

陈天昊老师与谈时指出,在主观公权利与客观法秩序之间,客观法秩序更为重要,权利边界仍是由客观法秩序来确定,主观公权利概念的价值仍有待推敲。核心问题在于社会秩序的形成是由国家引导还是公民自发。我国属于前者,这一观点在我国《宪法》中有所体现,如对于公民财产权的规定不在基本权利部分,而在经济制度部分,这就意味着财产权融合在宏观制度安排之下,是工具而非目的。


最后,主持人成协中教授高度总结了选题意义,主观权利背后蕴含的是个人和国家的关系,放在行政法框架下来讨论,则是个人的公民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关系,主观权利将不同权力勾连起来,因此是能够推动整个公法理论转型的支撑性概念,是当前中国公法特别是行政法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认真对待和关注的概念。至此,本次活动顺利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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