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办公室是法学院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能是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院领导督促检查工作,沟通法学院上下内外联系,为领导和教职工服务。
【具体职责】
1、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决定、决议。
2、协助院领导督促检查学院行政各项工作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和提出较为成熟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3、负责组织起草学院综合性行政工作的报告、计划、总结,组织拟订全院性的规章制度,以及以学院名义发布的行政事项的发布、通知等。
4、负责组织安排院务会议和全院性行政工作会议,做好会务和会议记录,负责办好《法学院简报》和法学院主页。
5、负责学院上报下发的行政公文的核稿、打印和复印工作。
6、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批阅、传阅、立卷、归档工作,负责管理学院、院办印鉴,开具对外介绍信和公函。
7、负责对外联络工作,正确处理公共关系,扩大院际交流与合作,为学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8、负责全院办公自动化工作,购置和管理全院固定资产。
9、积极认真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联系方式】
邮 箱:faxueyuan@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