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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成功举办第二十期“公法与治理”青年论坛
时间 : 2020-11-23       作者:       阅读数:

20201120日晚上19时至21时,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在科研楼A913会议室成功举办了第二十期“公法与治理”青年论坛,主讲人诉讼法学研究院胡思博副教授以“对行政违法审判行为的检察监督”为题开展了专题报告。本次青年论坛由行政法所马允副教授主持,行政法所张力副教授、张冬阳博士、胡斌博士和诉讼法学研究院陈锦波博士后参加与谈,法学院与诉讼法学研究院的学生们踊跃参加了此次论坛。

胡思博副教授首先说明了对行政违法审判行为的检察监督进行研究的意义所在,他指出对违法审判行为的监督具有空间性、动态性、诉中性、过程性、抽象性的特征,与传统上对生效行政裁判的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截然不同,且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四大检察业务中,民行检察属于短板,而行政违法审判行为监督则属于短板中的短板。胡思博副教授进一步指出,对行政违法审判行为监督,存在三个难点:第一,并非所有程序性错误都可以得到纠正;第二,纠错成本高,容易导致程序空转;第三,审判程序违法证明难度高。随后,胡思博副教授详细介绍了两方当事人视角下可能存在的违法审判行为以及检察机关审判工作的方法。最后,他提出完善检察监督行政违法审判行为的具体建议,即对轻微违法只需指出违法行为的存在,对重大违法需责令程序重新进行,并建议扩展以审判无效为内容的检察建议。

                                             

与谈阶段,几位与谈人分别对该主题报告进行了评析。

胡斌博士认为该报告内容具有启发价值,精准地描述了很多行政诉讼违法审判情形,建议部分富有意义。他提出行政诉讼具有监督行政违法和权利救济等不同于民事诉讼的功能,可以在行政违法审判监督中突出该不同。另外,行政诉讼中存在部分程序制度设计瑕疵,对于此类程序违法是否需要进行监督可以进一步探讨。

陈锦波博士后认为该报告试图对检察院违法审判行为监督进行制度架构,并从制度、方式、措施等问题展开,问题意识明确、富有价值、研究对象目前受到的关注比较少。他进一步指出,针对目前存在的“检法不分家”现象,要考虑制度执行时的异化,设计一种机制防止制度异化现象的发生。

张力副教授对报告的优点和有待完善之处进行了评述,他指出该报告从检察监督的角度切入,其核心关怀点在于讨论诉讼法理,既以检察机关什么方式介入诉讼过程、事由是什么。目前学者多从浓厚的实体法角度讨论诉讼问题,这样容易忽视诉讼中存在的大量真实性问题,而该报告提到了许多诉讼中贴近和面向实践的问题,是为亮点所在。报告的不足在于与行政审判联系不够紧密,可以通过对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条款进行研究分析行政诉讼中审判监督与民诉中的不同。

张冬阳博士建议可以增加更多实际案例对抽象制度或审判现状予以说明,从而引发读者们的阅读兴趣。马允副教授提出可以增加超脱于检察建议之外的检察措施,进一步丰富建议措施的面向。两位与谈人针对报告中技术性、细节性的问题也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讲座最后,同学们踊跃发言提问,胡思博副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予以一一回应,问答环节结束后,主持人马允副教授对报告人的精彩讲述和各位与谈人的到来表示感谢,第二十期青年论坛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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