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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法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各年级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时间 : 2009-07-10       作者:学工办       阅读数:



41617、18日在端升楼104室分别召开了04、05级,06级及07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会议。在三天的会议中,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均参加了会议并向代表们汇报工作,认真倾听意见,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
会议由筹委会副主席孙康同学主持,孙康同学指出召开代表团会议是为了广泛吸收代表的意见,从而促进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成功召开。也希望各位代表为学生会工作建言献策,提出工作中问题所在,以此鞭策学生会不断改进工作,更好的为法学院广大师生服务。
首先,由筹委会主席卫恒志同学向代表们汇报了自筹委会成立以来一个多月中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筹委会成立以来主要完成了七项工作。由法学院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法学院分团委批准,成立了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议。任命刘建老师为秘书长,杨婷婷老师为副秘书长,卫恒志同学为执行主席,孙康、王蕴轩同学为副主席,并确定了筹委会的十一名委员。在筹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的时通过了十项章程。其次,组织选举产生 151名代表。向代表们发放了151份提案表,回收141份,回收率高达93.4﹪,筹委会成员对提出议案的代表一一予以回复。第五项工作,确定了25名委员候选人,差额从以前的25﹪扩大到40﹪。筹委会还邀请了兄弟院校法学院代表参加,以及我校校级、院级领导。在宣传工作方面,相关海报、视频、播音、横幅、喷绘都已制作完成。物品采购工作业已完成,并且吻合预算。
 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各代表团就修改后的学生会章程等以及学生会具体工作阐述了大量十分深刻的建议意见。
04、05级代表团主要针对学生会的组织运转提出了许多建议。一位代表指出,反思法学院这几年不尽如人意的体育成绩,今年我院一些运动团体在校级比赛中获得冠军,与其他院相比,我院奖励措施应该跟上。对此,孙康主席作出的回应是适当的物质奖励以及表彰大会将会举行。还有一些代表就学生会的财务运转及其监督发出提问。孙康主席指出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其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所拨款项以及外联部联系到的赞助。财务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最后,上届学生会主席欧一波同学发表了简短却发自肺腑的讲话,来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其实都是抱着一种为同学们服务的热心以及对法学院的热情,在学生会工作并没有什么直接利益。也希望同学们能够理解支持工作,在了解的基础上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或是批评,一起共同努力增强我们学院的凝聚力以及整体综合实力。
06级代表团会议上,代表们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可操作性很强的建议。有代表提出学生会是否应该成立一个部门为学校同学做实事,类似于在提款机旁边置放垃圾桶这样的小事。对此委员会成员给出的回复是考虑成立维权部门。还有代表提出我们应该主动跟其他学院沟通,在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上实现共享。筹委会成员给出回应;随着各院的发展,这是一种必然趋势,以后一定会有合作与沟通。诸如此类的建议十分多,代表们充分表达的自己的意愿。
07级代表团会议上,代表们畅所欲言。有些代表对从学生会抽调人员参加一些活动如运动会方队表示质疑,孙康主席指出这是为了向同学们表示我们学生会是为同学们服务的,学生会成员在这些方面应当多付出一点。也有代表提出法学院有些同学对学生会并不关心,我们要用出色的工作,办实事的态度努力感化这些同学,从而增加学院凝聚力,学生会群众基础。赵飞龙代表建议学生会应该尝试引进利益机制,从而提高学生会成员之间的竞争,自然学生会成员整体素质就会提高。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大家对学生会漠视的态度。
三天的代表团会议十分成功,筹委会得到了大量建议。相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必然会圆满举行,法学院学生会的工作也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力求更好的服务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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