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与头盔佩戴的法治保障”研讨会成功举行
时间 : 2022-09-01       作者:       阅读数:

2022826日,“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与头盔佩戴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主办,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团队“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法治保障”协办。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们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就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与头盔佩戴的法治保障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力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青斌致辞。张力副教授逐一介绍了此次参会嘉宾并对所有参会嘉宾表示了衷心感谢。王青斌教授则在致辞环节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电动自行车是什么?第二,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第三,道路资源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王青斌) 

研讨会的第一单元以“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制度机制”主题,本单元由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岳主持。在第一单元伊始,三位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就“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制度机制”做了报告。

(王岳)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土木工程系教授李瑞敏做了题为“部分地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佩戴实证研究”的报告。李瑞敏教授通过对多地的研究,实证了电动自行车乘员佩戴头盔对于减少伤亡的实际效果,并强调了佩戴符合标准的头盔以及正确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李瑞敏)

之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助理教授张冬阳以“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立法报告”为题,为与会嘉宾介绍了当前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立法情况。他从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入手,通过分析当前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的现状,提出了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立法的四点建议。

(张冬阳)

在本单元的自由讨论环节,五位学者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首先是中国政法大学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法学院副教授王蔚,王蔚副教授认为在研究过程中不能被数据和事实所主导,而应当妥善处理价值冲突问题。

(王蔚)

第二位发言人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李润生,李润生副教授从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规则设计以及素质教育和平台治理的重要性两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李润生)

第三位发言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助理教授阎天,阎天分享了法律社会学对守法状况的研究,以此作为起草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相关法律文件的参考。

(阎天)

第四位发言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马允,马允副教授指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立法模式选择受制于诸多因素,目前地方立法业已形成多元模式和多样化路径,这有助于形成地方立法的试验场,为央地立法互动提供了实证样本。

 

(马允) 

第五位发言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胡斌提出从习惯、教育、社会治理和配套措施来促进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的提升。

 

(胡斌)

研讨会的第二单元以“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的制度保障”主题,本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旭主持。在第一单元伊始,三位参会嘉宾分别从不同角度就“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的制度保障”做了报告。

(王旭) 

第一位报告人是来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的李蕊副教授,李蕊副教授做了题为“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立法框架”的报告,从法律意义上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立法现状和对策建议三个方面就电动自行车安全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李蕊)

第二位报告人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郑飞做了题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应视为机动车?”的报告,郑飞副教授介绍了正反两种观点并提出问题的实质可能会涉及性质、定罪和管理三个方面。

(郑飞) 

第三位报告人新华社新媒体中心全民拍栏目主编冯松龄做了题为“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的道路究竟怎么走?”的报告,冯松龄主编从媒体人的角度分析了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的道路应该怎么走并表示愿意为电动自行车立法尽到媒体人的责任。

(冯松龄)

在本单元的自由讨论环节,五位学者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首先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教授成协中,成协中教授从法律实施成本、明确的法律规则、强制性的保险机制、多样化处罚手段和执法过渡期五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成协中)

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融媒体中心主任宗锐,宗锐认为要从根源上提高电动自行车头盔的佩戴率应该从源头的生产厂家着手,如将生产厂家作为罚款对象并加大罚款力度。

 

(宗锐)

第三位发言人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刘徐州从社会环境、制度保证和守法引导的底层逻辑三个方面发表了对于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的制度保障的观点。

(刘徐州)

第四位发言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静提出了赋予厂家以生产配套头盔并强制使用的义务和通过创文创卫提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两条促进措施。

(王静) 

第五位发言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乐渭从中央立法、地方立法、执法和守法等方面分析了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制度保证问题。

 

(蔡乐渭)

本次研讨会的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马允主持,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力做总结。张力副教授再次感谢了与会嘉宾,他提到从本次会议中感受到了“三个多”,一是争议比想象中的多,二是难点比想象中的多,三是涉及的法领域比想象中的多,期待未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能够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至此,本次“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与头盔佩戴的法治保障研讨会”圆满结束。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