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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实务专家讲堂之《法律谈判》课程第四讲
时间 : 2022-05-20       作者:       阅读数:

(法研通讯社 图/文 邹祺芊)5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实务专家讲堂之《法律谈判》课程第四讲“民商事争议解决中的‘法律谈判’”于线上举行。本次课程由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杜佳虹律师主讲。 

杜律师首先从争议的概念入手,指出争议是双方对同一问题未达成共识。法律谈判是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法之一,其特点是,用谈判解决法律问题,一般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谈判内容与法律息息相关。

接着,杜律师详细介绍了法律谈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关系。从阶段来看,法律谈判充斥在法律争议解决的全部环节,作为律师,每个环节都不要放弃法律谈判的运用,要紧盯目标,时刻保持清醒。法律谈判在民商事争议解决中主要发挥三重作用,第一是解决争议,第二是取证,第三是通过谈判扰乱对方思绪,赢得心理战。另一方面,民商事争议解决对法律谈判起到“以打促和”的作用。前者可为法律谈判制造压力,在争议解决程序中,双方谈判的优劣地位会在庭审期间有巨大改变,此外,案外因素也会推动法律谈判的达成。

其后,杜律师调取丰富的实务经验,总结了六点法律谈判的技巧和方法。第一,应采取目的本位,利用多重方案,设想对方的多种可能,时刻关注解决纠纷这一根本目的,勤于运用法律谈判的方法。第二,充分了解对手,通过各种手段使尽职调查全面充分,并了解对手对我方信息的掌握情况。第三,掌握谈判节奏。第四,尽量探知对方的底线,并防止我方底线被探知。第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达成谈判。第六,做好充足预案,随时做好谈不成的准备。杜律师提醒,在过程中,要相信人是最大的因素,作为律师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讲座最后,杜佳虹律师耐心解答同学们的职业困惑,结合自身经历,给出了接地气的职业建议,并勉励同学们发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不为自己设限,拥有自己的美好职业人生。本讲课程也在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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