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院党委成功举办“学思享”大讲堂第三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改革
时间 : 2021-06-04       作者:       阅读数:

61日,法学院党委、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行政法研究所党支部主办的“学思享”大讲堂第三讲在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学术讲堂开讲,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我校博士生导师江必新教授专题讲授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法学院院长焦洪昌、行政法研究所所长罗智敏与谈,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大炜主持讲座,行政法研究所教师及全校六百多名师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此次讲座。

 

马怀德校长出席讲座并致辞。他对江必新教授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法大师生举办讲座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马怀德表示,江必新教授学术造诣高,审判经验丰富,在推进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致力于法治人才的培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有深入研究和精深论述。马怀德校长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十一个坚持每一条都涉及到司法内容。《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中收录了300多段关于法治的论述,涉及到司法体制改革、司法配套改革、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内容,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相信江必新教授的讲座对法大师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要作用。

江必新教授从四个方面系统而深刻地阐释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司法的性质和定位。司法权是判断权、裁决权,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司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司法机关是国家的“免疫”系统,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二是进一步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的新要求。司法必须坚持并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司法必须保持人民本色、站稳人民立场,司法必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基本的职责使命,司法必须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原则,司法必须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司法人员必须秉持司法良知、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司法应当自觉地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司法机关应当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司法必须公开透明并依法接受监督,司法机关必须始终抓好队伍建设。三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司法改革的方向与原则。司法改革的方向是坚持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坚持制度自信,又要看清存在的问题;既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又要尊重司法规律;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又要解决司法机关的保障问题;既要保持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又要推动制度创新;既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又要善于继承、借鉴人类司法文明成果;既要有问题意识,又要有系统思维;既要坚持顶层设计,又要鼓励基层创新;既要全面进行推进,又要抓住关键环节;既要整体设计,又要循序推进。四是精准把握司法改革的任务和举措。要着力推进司法职权的优化配置;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司法权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等等。

焦洪昌院长总结发言时认为,江必新教授作为习总书记法治思想的诠释者,归纳已有的观点和思想,实现了学习创新;就如何落实总书记思想进行了深刻思考和创新,论述思路逻辑性强且重点突出。作为判断权的司法权是公法研究的重要命题,判断权主要解决司法行政化问题;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地方法院是统一的国家权力在地方的体现;优化审判职权设立跨行政区法院、大量设专门法院需要于宪于法有据;司法责任制下,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法院独立还是法官独立需要进一步得到明确。

罗智敏教授认为,江必新教授四个方面的概括总结条理清晰地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引领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如何区分不同国家机关的职权分工,从而确立检察机关的权力边界;实践中是否有必要设立行政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否可能过分强调矛盾化解,造成法治本身的折扣。

互动环节,行政法研究所成协中教授提问。江必新老师对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刘大炜教授表示,这次讲座使我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司法改革有了更多认识和思考,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带来的思想盛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思享”大讲堂第三讲在现场师生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