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法学院社会法学研究中心
时间 : 2012-02-27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社会法学是国家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制定的具有公法与私法融合特征的第三法域,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宗旨的新的法律门类,其目的在于保证符合人之尊严的生活,保护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保障自由就业并获得最低生活费用,消除或协调生活特殊负担等,为社会和谐发展创造平等的前提条件。

  本中心重要任务是:

  1、营造富有深层底蕴的社会法律文化,适应法律全球化发展趋势,引领中国社会法学学科发展的本土化和国际化潮流。

  2、建立一支国际知名和国内一流社会法研究团队,确立良好的学风,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工作机制,使中心在社会法研究与教学领域发挥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成为全国社会法学术交流中心。

  3、以社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为基础,开展在促进就业法、平等就业保障法、劳工权利保护法、住房法、医疗保健法、福利保障法、儿童与青少年福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等方面的研究。

  4、积极参与中央和地方立法与司法咨询,承担各类应用性研究课题,开展多种形式和多层次的社会法律服务。

  5、积极展开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成立后,将积极与国外社会法研究机构展开交流与合作,定期召开社会法方面的国际学术会议,开展相关领域的交流与互访,使中心成为社会法领域一流的国际交流园地。

  6、开展各种类型的社会法学教育与培训,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社会法人才,成为中国社会法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中心。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培养社会法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硕士和博士,形成与其他部门法学互动的社会研究与教学体系。

  本中心负责人:焦洪昌教授,本中心现有研究人员:吴文彦(北京市民政局)、薛小建、姚国建、谢立斌、金英杰、郑尚元、姚国建、姜颖(劳动关系学院)、郑贤君(首都师范大学)、陈斯喜(全国人大国家法室)、许安标(全国人大国家法室)、周伟(四川大学法学院)、刘喜堂(民政部社会司)、王涛(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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