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我院教师为澳门法官实习团举办专题讲座
时间 : 2010-03-31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2010年3月30日下午,澳门特区“第三届司法官入职培训课程”代表团在我校昌平校区参加了由我院为其举办的“中国法制建立及其存在问题”专题讲座。焦洪昌副院长主持了讲座,蒋立山教授、侯淑雯教授、郎佩娟教授、王建芹副教授、陈宜副教授、吉雅杰副教授、田瑶副教授、程滔副教授和刘晓兵博士参与了会见。
  焦洪昌副院长首先欢迎代表团的来访,并介绍了我院与会教师。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主任尹思哲先生(Manuel Marcelino Escovar Trigo)还介绍了澳门代表团主要成员。并感谢法学院此次组织培训讲座。双方共同回顾了我院与澳门政府及澳门大学法学院之间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
  随后,我院教师从不同角度对讲座主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蒋立山教授首先从三个方面就中国法制建立进行了讨论。他认为,内地法制建设的性质和观察方法、未来重要的挑战,和三十年来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研究这一课题主要应当注意的几个层面。侯淑雯教授从司法的角度,探讨了我国法制变迁。她认为现在的改革进程仍然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延续,各种不同的思潮交织在一起,尚未形成统一性的力量和完善的法制,而且政府主导过程中依赖的旧有模式未有本质改变。在此背景下司法界独立使用法律仍然面临较大困难。侯淑雯教授还向学员介绍了内地司法界正在讨论的若干重大问题。王建芹副教授强调了法治精神在法制建设中的重要性。她认为如果忘记法治的根本目的而讨论制度建立问题是不合宜的。陈宜副教授向来宾介绍了律师学研究和教学开展的情况。这一学科现在已经与实践部门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还通过参与《律师法》的修改,在内地法制建设中发挥作用。田瑶副教授肯定了近十年来法制发展。她强调了法律的实施问题,主张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应当重视法律和生活现实脱节的问题。与此同时,政府在这一时期应当着力于向服务型政府和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政府转变。程滔副教授从客观限制的角度谈了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随后,她重点介绍了我国被害人保护制度的困境。
  在讨论环节,来宾分别向法学院教师提出了其所关注的问题,我院教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最后,焦洪昌副院长和尹思哲主任分别作了总结,双方表达了在未来进一步合作的愿望。会后,宾主双方交换了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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