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 : 2012-02-27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是法学院的主要行政机构,在院分党委、行政班子的领导下及研究生院指导下,负责学院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教学管理、学位管理、学籍管理、教育质量监督、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骨干队伍建设、评奖评优、就业等各项学生工作。目前,法学院管理在校研究生1000余人,每届毕业生超过400人。

【具体职责】

一、研究生招生: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规定以及北京市招办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化的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协助研究生院制定分学科、专业的招生方案;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统筹研究、组织实施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举措;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组织考生的报名工作;组织硕博统招、推免、夏令营、硕博连读、直博生等招生工作;安排招生命题、阅卷、复试面试等工作;依法维护考生权益,接受考生的申诉等。

二、研究生入学教育与成长引航:统筹协调研究生迎新工作,办理新生入学的相关手续;在完成研究生报到后,及时组织召开开学典礼、师生见面会、班级选举等各项会议;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心理教育、校史文化教育、疫情防控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等各类教育工作;依托法学院研究生会,长期开展“法律人成长引航”、“名师生涯导航”等系列活动。

三、研究生培养: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组织制订和执行管理;确保各学科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和相应质量监督与反馈活动的开展;加强院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及基地建设;组织申报并推荐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组织申报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完成硕博研究生创新项目的认定及资助;开展实务专家讲堂与课程等。

四、研究生教学管理与服务:导师工作管理(包括研究生导师遴选、师生互选、兼职导师聘任以及完善导师资料库);教学秩序管理(包括课堂巡视和教学督导);培养环节管理(包括研究生综合考试、开题报告等事前审批和事后备案);课程管理(包括排课并制作课表、提醒教师上课时间地点、查课等);组织申报教学大纲、教改立项、精品课程等;考试管理(包括组织考试、印刷试卷、安排阅卷); 成绩管理(含硕士生、博士生、辅修生等考试成绩、重修成绩的录入和确认)。

五、访问学者与博士后管理:专门负责法学院访问学者的相关工作安排;执行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及学校关于博士后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法学院博士后进站、中期考核、出站审查、组织博士后答辩等日常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

六、日常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通过主题班会、研讨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开展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公民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学术道德教育等方面教育及毕业教育等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身心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处理违章违纪事件,并做好引导教育工作,预防突发事件等。

七、研究生骨干队伍建设:及时发现、正确引导、积极培养研究生中的积极分子,组织做好研究生优秀分子的考察、培养、发展工作和教育工作;抓好学院研究生会建设以及研究生骨干队伍建设的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八、研究生政治学习和形势教育:根据学院分党委的统一布置,定期组织开展研究生政治学习;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本院研究生教育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开展研究生形势政策、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形势教育。

九、评奖评优与勤工助学:负责研究生奖助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评选办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定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协助学院和学工部做好研究生的勤工助学和贷款工作,评比表彰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

十、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管理:组织硕博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开题;收集、寄送纸质论文并组织研究生预答辩;开展线上学位申请、论文盲审、组织学科开展春季与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完成答辩委员会和各种答辩程序的审批、办理答辩事宜、核发答辩材料;组织优秀论文的评选上报;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相关工作;完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审核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申请等。

十一、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贯彻落实学校研究生培养目标与标准;建立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与反馈制度;开展在校研究生对学院教育教学、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组织课堂教学评价、评估及考试、答辩质量的监督与反馈等,研究、组织实施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举措。

十二、学籍管理: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学校关于研究生学籍工作的方针、规定和办法;协助学校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以及在校生注册;协助学校进行延期毕业生的督促、预警等学籍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生就业与毕业:打造法学院品牌特色活动,举办“巅峰职场”、“公考备考指南大会”、“公考经验分享交流会”、“模拟笔试、面试”、“优秀毕业生经验交流会”等全过程就业指引活动;开展毕业生座谈、毕业典礼等毕业季系列活动,协助毕业生完成离校工作。

十四、财务报销:负责研究生招生费用、教师课时费、午餐费、超工作量津贴的统计与报销,研究生论文答辩费用统计与发放,硕博士创新项目资助及报销,学生活动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报销等。

十五、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陈老师 58908382

    孙老师 58908176

    张老师 58908178 

    王老师 58908562

    杨老师 58902833

    邮 箱:fxyy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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