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法学院“2011计划”法学实验班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 : 2018-05-02       作者:       阅读数:

  2011计划”法学实验班中外联合培养项目,依托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项目和“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调创新中心平台,为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国际型卓越法律人才,特设立留学专项奖学金。为了增强本奖学金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留学专项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习优异、综合素质高并有留学意愿的学生,资助学生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举办的三个月短期交流项目。

一、奖励标准

(一)留学专项奖学金以配套形式一次性发放,为扩大奖学金覆盖面,分为全额资助(A类,仅限实验班学生申请)和部分资助(B类,C类)两大类别。

(二)全额资助为5万元/人,覆盖在美期间学费、住宿费、国际旅费和保险,其余部分自筹,资助10人。

(三)部分资助B类为2万元/人,资助5; 部分资助C类为1万元/人,资助5人;

二、参评条件

(一)中国政法大学“2011计划”六年制法学实验班学生

(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籍学生;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热心公益事业;

(五)未曾获得过本奖学金资助;

(六)A类:学校成绩优异,雅思6.5分以上或者托福100分以上;

(七)B类及C类:学习成绩优秀,雅思6分以上或者托福90分以上或者英语六级550分。

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多选,但默认只进行最高类别资助。

三、申报

(一)申请人须提交《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法学院中外联合培养项目报名表》及以下材料一式一份,材料的真实性会影响奖学金的评定。

1.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2.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并附本人学位课平均成绩,本人签名确认;

3.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应提交原件及相应部分内容的复印件,并辅以证明论文等级、质量的相关材料;

4.社会公益活动、奖励、表彰等应有相关认证、证书或类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各类外语考试成绩单或竞赛证书的复印件;

注:请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法学院中外联合培养项目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lawschool_cupl@vip.163.com;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昌平校区逸夫楼4029办公室樊老师处。

(二)申报时间:20185月2日——5月16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及网站通知。

四、专家评审

(一)A

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将组织专家组面试,面试语言为英语,由7位专家组成,采取匿名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方式以5位专家总分计算面试成绩。

2.专家组面试后,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法学院网站统一公布奖学金资助信息。

(二)B类及C

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组织面试,成立以教授委员会成员为代表的留学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代表及法学院外事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具体事务。

2.在法学院网站统一公布奖学金信息,并在学生申请与外语考试之后,组织评审委员会会议,并于会议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在法学院网站公布奖学金名单。

注:在结束A类奖学金评审后,进行B类及C类奖学金评审。

五、评审标准

根据申请人提交各类材料及面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实行满分制,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为40%,其他辅助材料所占比例为10%,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50%

六、公示与异议

面试测评结束次日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法学院网站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对奖学金评定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司法文明中心(A类)或法学院评审委员会(B,C类)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应当自受理异议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项目时间初步定为2018年9月--12月为期三个月,具体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908395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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