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2015年11月10日法学院分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自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在全院范围内对全体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形式分为集中考试、抽样答辩与支部自评。
现将集中考试安排如下:
一、昌平校区:
1、2012级实验班、2013级实验班、2014级实验班各党支部,考试时间为11月13日(周五)18:30——21:00,考试地点:昌平校区阶四教室。请提前半小时入场。
体改班党支部,考试时间与地点由支部自行安排。
2、2014级双专业双学位、2014级第二学士学位、2015级第二学士学位各党支部,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院路校区:
1、2013级与2014级硕博、2010级实验班、2011级实验班各党支部,本周内完成考试,考试时间与地点由支部自行安排,学生组织员负责统一协调报备。
2、2015级硕博各党支部,下周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与地点由支部自行安排,由学生组织员负责协调报备。
三、考试要求
本次考试为年度考核的重要部分,所有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都必须参加,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考试。
考试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必要,需要请假,本人向支部提出申请,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分党委批准之后方可。未经支委会同意或未经分党委批准的,一律视为缺考,考试成绩以0分计。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