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工作

关于举办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公告
时间 : 2015-05-19       作者:分党委       阅读数:

  

    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七院联合分党校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15年5月23日开始授课。在学校的统一指导下,分党校将通过联合培训、集中授课、分组讨论、集体活动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对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光明新闻传播学院等7个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和实践教育.

一、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授课

1.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授课安排:2015年5月23日(周六)上午8:00-11:50、下午13:30-15:00,昌平校区礼堂。(参见附件)

2.中共预备党员集中授课安排:2015年5月23日(周六)上午8:00-11:50、下午13:30-17:00,昌平校区礼堂;5月24日(周日)上午8:00-11:40,昌平校区格物楼(C段)第三阶梯教室。(参见附件)

(二)集体讨论

1.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讨论:2015年5月23日(周六)下午15:20-17:00,由各小组组长组织,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

2.中共预备党员分组讨论:2015年5月23日(周六)下午15:20-17:00,5月24日(周日)下午13:30-17:00,由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并填写《中共预备党员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

由于每位学员的分组不同,自主学习教室不同,请每位学员务必记清所在小组及学习场所,并及时与小组长取得联系。

(三)社会实践:2015年6月1日-2015年12月20日,实践内容及地点由分党校根据本院中共预备党员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内容

围绕端正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深化党员发展认识等内容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围绕坚守党的组织原则,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提高政治素养,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等内容开展对中共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

三、考核评价

(一)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分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请假获得批准,但是缺课4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暂不通过,保留培训资格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高度重视,做好组织纪律工作,各学生组织员负责所辖支部工作。

(二)自主学习结束后,每名学员必须提交观后感与学习心得。

(三)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各支部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

第一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doc

积极分子培训课表.docx

附件3:党校学习分组讨论记录表.docx

法学院2015年度第一次积极分子培训名单.xls

法学院2015上半年度预备党员培训.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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