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关于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及实行例会制度的通知
时间 : 2012-02-28       作者:信息录入员3       阅读数:

院字[2004]1号

各研究所、教研室:
  为营造法学院的学术氛围,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尤其是为青年教师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激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我院决定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并实行例会制度。
  一、学术沙龙的形式
  自2004年2月起,学院将每两周举办一次学术沙龙。由青年教师主讲,资深教授进行点评,全院教师共同参与。其间还将穿插院内外专家、学者讲座,交流形式不拘,并将所有学术活动内容编辑出版。
  二、具体活动安排
  时间:每两周二下午2:00——4:30
  2:00——3:30主讲人做学术报告,专家点评,与会者自由提问、讨论。
  3:30——4:00院里上传下达,通知有关事项。
  4:04——4:30研究所、教研室例会。
  地点:昌平校区会议室(临时通知)
  三、有关要求及规定
  学术沙龙活动全院教师必须参加,在此时间内不得自行安排其他工作,学院对每次到会的教师补助教学科研活动费,缺席者不得领取。如有正当事由,需向各研究所所长或教研室主任请假。教师每次到会的记载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指标之一,每学期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含两次),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注:校字[2000]第104号文件《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第七十条:不参加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十次以上或校、系组织的重大活动二次以上者,为考核不合格人员。并酌情扣减学院年终奖学金。
  本规定自2004年2月起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0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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