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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隆重举办第一期法思大讲堂——田文昌专场之走出刑事诉讼的理念误区
时间 : 2017-11-25       作者:       阅读数:

      11月24日晚7时,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分团委、京都律师事务所主办,法学院学生会承办的第一期法思大讲堂于昌平校区刘皇发学术报告厅隆重开讲。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刑辩第一人”田文昌律师对话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就“走出刑事诉讼的理念误区”专题作了精彩讲演。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刘大炜教授担任讲座主持。

      出席此次讲座的嘉宾有,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高级合伙人金杰,高级合伙人陈宇,管理合伙人方堃,法学院分团委书记杨婷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他深刻介绍了活动的定位宗旨,强调了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对活动未来开展作了深切展望。

田文昌律师回顾了与我院的珍贵往事,表达了对法大的深重情谊,并提出了深刻的问题。他指出,在目前的法律实务界,我们的法律理念出了问题,这与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分不开的。他结合举证责任原则的实际应用问题,以若干具体案件为例,强调了忽略基本原理、死扣法律条文的巨大危害。他警示,在教育体制的设置上,不应仅仅注重具体知识的学习,更应当注重实践养成与原理原则理念的培养。

田文昌律师深刻指出,刑事诉讼法价值目标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转变,体现了其不断走向严谨公正的观念目标。他结合刑事诉讼法走过的曲折发展历程,进一步强调了“保障人权”的重要价值追求。此外,田律师还提出了刑事诉讼领域的若干问题,作了深刻剖析。他再三强调,法律学习,不应只着眼条文的分析,更应重视理念原则的培养,了解法律真谛。

焦洪昌院长从宪法角度做了回应。他结合宪法学和刑诉法学的交流互通,指出了二者在控制公权力和保障人权方面的共同价值目标。焦院长从文化角度出发,提出了法治国家建设的若干问题,进一步强调了法的观念、意识在制度设计与建构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随后,田文昌律师和焦洪昌院长就现场观众提出的若干问题作了细致解答。讲座在刘大炜书记的精彩总结中圆满结束。

我院长期以来将培养德才兼备的卓越法律人才作为重要目标,本次法思大讲堂的成功举办,是我院整合优质资源、加强学生培养的重要成果,未来,我院将始终坚持立足高端、秉承学术、推进实务,力求推出更加优质的精品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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