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研通讯社 马谊)6月6日,第三十四期燕山大讲堂——“任志强的真问题,谈企业社会责任”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由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先生主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企业财富不断累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逐渐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尤其是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之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与争论更是铺天盖地而来,让几乎所有的企业都陷入了一片社会的谴责之声中。
对于这样的争论,任志强先生指出,第一步就是要搞清楚哪些社会责任是属于企业的,哪些责任是属于国家或者社会的,如果没有搞清楚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含义,将会引起更大的社会问题。他以地震为例,指出确定地震的巨大损害所引起的责任究竟是归属国家还是企业,需要结合本国实际,并借鉴周边国家的做法得到进一步的确定。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任志强先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家社会责任”是两个概念。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只是人为的责任,即法律责任。由于企业资本构成多元化的特点,决定了将财富用于社会公益目的只能是个人的行为,比如企业家的行为,员工的个人行为等等。他指出,企业是为提高生产效率、完成必须通过多人合作才能完成的生产与经营任务而必须组织起来的一种生产方式,企业作为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的创造财富的工具,其根本目的只是通过生产商品、提供服务,从而创造财富,获取最大的利润。
此外,企业社会责任已经超出其原本慈善、公益的范畴而成为弥补资本主义制度缺陷的一种途径,任志强先生由此从两种社会制度的起源、发展及相关的政治学、经济学理论进一步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任志强先生最后指出,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状况,如果过高的将“社会责任”的沉重包袱压在企业与个人的头上,将只能破坏中国企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与企业的竞争力,让中国的企业无法摆脱资本与实力不足的困境,减慢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最终回到贫困的原点。
在自由提问阶段,大家不仅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向任志强先生提问,也就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和任先生进行了交流,现场气氛非常活跃。
本次讲座由我校法学院主办,腾讯网承办,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