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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学者李炜光教授作客我校“燕山大讲堂”
时间 : 2009-07-11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法研通讯社邓丽华)516日,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学术带头人李炜光作客第三十二期燕山大讲堂,为我们讲述政府花钱的秘密。李教授的演讲论及如下方面:政府为什么会如此预算?为什么社会保障性支出没有占到较大的比重?他将其归纳为:一个悖论、两种失衡、三个误区、四个因素及零个监督。
一个悖论指的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人民凭借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这并没有使得国民的福利得到大的改善。
两种失衡指的是:其一,客观条件决定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失衡;其二,政府的主管失责、能做而不做,造成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这两种失衡主要解释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原因。
三个误区主要针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误解。首先,纳税仅仅正如每年政府所宣传的那样,是公民的义务吗?其实纳税不仅是公民的义务,同时还是公民权利,公民纳税仅仅是为了换取政府的某个责任;其次,政府的职能定位一直不清晰,政府应该仅仅是服务者,市场与公民的权利是政府的权力边界;三者,政府公共支出的目的是什么,这一问题也一直未能弄清楚。政府应该仅仅是为了提高国民福利才予以公共支出。
四个因素则指的是影响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因素:一是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二是政府的财政能力;三是政府公共支出上的偏好;四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前两项因素说的正是前文两种失衡中所说的,造成第一种失衡的客观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服务水平低,政府是没有责任的。但如果是受后两种因素的影响,则是政府的责任。
零个监督指的是政府的财政预算几乎没有外部监督。虽然法律上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监督权,但在前期长达六个月的预算编制过程中,人大几乎没有参与。在之后预算计划的审议、通过阶段,人大又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起到实际的监督作用。
李炜光教授通过他生动精彩的演讲使我们了解了我国财政预算的状况。他最后提出,预算也需要民主。一个合格的预算应包含以下含义:预算应是关于未来政府支出的计划,而不是事后报账;预算应是统一的计划,政府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应纳入其中,不应有例外;预算应是详尽的计划,明确的列举所有的项目,并对它们进行合理的分类;预算必须清晰而细致的说明预算中每一项开支的理由,不是对上级政府官员说明,而是向人民代表大会说明。
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由我校法学院主办,腾讯网承办,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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