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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所、宪法所成功举办“党内法规研究基础与前沿”系列讲坛第一讲
时间 : 2023-12-15       作者:       阅读数:

2023年12月14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所和宪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党内法规研究基础与前沿”系列讲坛在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0112教室顺利举办。

本次讲坛邀请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以“党内法规的法源属性”为主题发表学术报告。讲座由党内法规研究所所长张劲副教授主持,法学院李树忠教授、姚国建教授、赵雪纲副教授、赵海全老师等多位老师参与了学术交流,还有近五十名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王锴教授指出,党内法规具有法源属性。王锴教授以评析六种党内法规属性的学说为基础,讨论了党内法规法源概念的援引、党内法规法源概念的证立、党内法规法源概念的适用等三方面问题。他指出,党内法规与内部法、纪律、政策存在区别,党内法规是依照一定的党内民主程序产生的,而党内法规在司法实践中被一些法院在裁判中适用;党内法规主要对党员产生内部效力,但有时会对非党员产生外部效力。以行政法为例,党内法规以“党政联合发文”和“党的领导法规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为内容的二元体系作为行政法的渊源形式。因此,他认为党内法规是法源而不是法,至于党内法规是哪个部门法的渊源,还需要看党内法规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

与谈环节,姚国建教授、赵雪纲副教授、赵海全老师分别就讲座内容进行了评议。姚国建教授指出,有法院在判决文本中将党内法规作为拒绝裁判的理由,还应从应然的规范意义上探讨党内法规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赵雪纲副教授提出,可以从法律概念变迁的历史意义上理解党内法规属人性的法律性质、党内法规民主性的同意基础等问题。赵海全老师提出,讨论党内法规的规范性质还需要将其放回党史党建的语境中,党政联合发文被认定为党内法规也应符合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规范。张劲副教授指出,党内法规的定义、性质和效力需要从党政关系角度进行考察。交流环节,同学们围绕党内法规的效力和形式,作为法源的论证涉及的概念等问题向王锴教授提问。王锴教授针对与谈学者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回应,并对同学们的提问做出了充分回答。

最后,李树忠教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对讲座主旨内容进行了总结,指出从法学视角讨论党内法规的性质和效力具有深刻理论意义,党的领导必须依靠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作为新兴研究领域还需要从规范和实证两个方面发力探索。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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