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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讨会
时间 : 2019-11-18       作者:       阅读数:

(法研通讯社 图/文 曹佳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协同育人,提高法治人才实践能力培养,2019年11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举办了“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校外实务专家代表、校内导师代表、研工办相关老师与研究生代表参加了研讨会。法学院副院长雷磊主持研讨会。


马怀德首先致辞。马怀德感谢各位校内外嘉宾参与法治人才培养与联合基地建设研讨会。他说,法学院在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与实务导师工作等方面,近年来一直与校外实务部门保持着密切的合作,这对于提升法治人才培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马怀德强调了联合培养的重要意义,这是我校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法治人才培养道路上的又一次极具意义的探索。马怀德还指出了目前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改革方向。

研讨会上,马怀德为袁长伟、王艳霞、宋海等几位实务专家代表颁发实习优秀导师荣誉证书。

 

法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讨会分为专题报告、主题发言、主题研讨等四个单元。

焦洪昌代表法学院讲话。在第一单元法学院研究生“卓越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情况报告会中,焦洪昌首先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感谢各单位、各专家长期以来与法学院保持着积极地合作关系。他就法学院法学硕士、法本法硕与实验班研究生三类人才培养模式向校外嘉宾做了详细介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学生实习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希望能够通过本次研讨会,列出问题清单,从而更好的解决问题。

法学院研工办主任陈维厚副教授就“创新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提升法学院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这一主题进行了发言,分析了法学院“为什么、怎么做、效果如何及如何改进”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研究生。法学院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和协同育人,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实务专家请进来”,包括实务专家来校参加研讨会、聘请实务专家实行双导师制、实务专家入课堂等。二是“学生走出去”,安排学生到实务部门上课、联合培养、集中实习。

围绕主题“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与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会的实务专家也谈了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王艳霞肯定了法学院的联合培养法治人才的模式,同时也指出目前联合培养模式下要加强指导老师的管理,落实指导老师的责任。江苏省睢宁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袁长伟认为,联合培养非常有必要,联合培养质量的关键是培养基地要切实履职,根据学生专业与兴趣合理安排个性化培养方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宋海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法律事务与调查处主任栾兆倩肯定了联合培养制度的必要性,认为联合培养模式首先要能够让学生更好的了解中国社会实际问题和法治中国实践,能力培养与健全人格并重。江苏省睢宁人民法院民庭二庭长张志瑶介绍了法院对于安排实习生工作设计的一系列措施。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玖利和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主管刘红也对于当下的培养方案提出了一些建议。

校内指导教师针对主题进行发言研讨。法学院体育法研究所副所长姜涛副教授认为学生联合培养过程中发现问题、发现自我,对学生成长意义重大。教育法中心负责人李红勃教授提出,我们要研讨设计一个合理的制度能够很好处理学生的学习、考试与实习之间的关系。法学院辅导员王家启指出研工办在动员学生进行集中实习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效果很好。研工办王敬妍就2019年法学院研究生专业实习方案作了报告。2018级研究生代表李瑾同学简要汇报了院实习的经历,认为自己得到了很大的锻炼。

焦洪昌最后总结讲话。他感谢来自各个单位、多个领域的与会专家对法治人才培养与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出的意见建议,研讨会效果非常好。他说,我们会及时梳理并跟进整改。有的问题反映了工作没做到位,有的问题是因为机制不健全,要加强管理,进行相应的整改。对于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学院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会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对于能力之外的问题,我们会积极向学校及国家相关部门谏言,推动联合培养工作改革,真正与实务部门协同培养法治人才,提升法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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