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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师事务所与法学院深化合作交流会成功举办
时间 : 2017-09-29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2017928日上午, 京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都所)与法学院深化合作交流会在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A913会议室成功举办。京都所管理合伙人方堃、品牌部主管孟妮、业务管理部主管雒鸿政,法学院领导焦洪昌、刘大炜、许身健、王文英及汪庆华教授等参加会议。

焦洪昌院长首先致辞,他欢迎京都所一行来到法学院共商深度合作。他回顾了上次拜访京都所的情形,表达了对进一步合作的期待。希望双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的讲话精神,本着对中国法治建设负责的精神,以智慧法学院建设为契机,共同探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出一条社会资源参与法学高等教育的新道路。

方堃在发言中表示为我院的合作诚意深受鼓舞。他从京都所专业化、国际化、团队化的发展理念出发,认为与法学院的合作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很多可能性。他结合上次会议谈到的合作意向和双方未来发展的结合点,对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草案做出详细说明。

法学院参会代表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谈了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刘大炜强调要将合作细化落实,对双方在学生培养、奖教金合作等提出合作建议。许身健认为举办高端实务论坛具有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京都所作为法学院的实习基地是一件互利互惠的好事,他建议京都所的专家律师可以来我校开设核心实务技能课程,将之前的不定期讲座延长为定期的课程化学习。王文英介绍了学院合作办学工作的情况以及之前与京都所的合作,她十分赞同对方提到的提升品牌意识和拓展合作空间,并在短期培训和同等学力两个方面给出了具体的合作建议。汪庆华站在一位法学教育工作者的角度,认为应当借鉴律师事务所在回应时代浪潮、尤其是科技方面例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发展方面的宝贵经验。他建议,应当打破法商界限,培养AI时代的卓越法治人才。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主任陈维厚就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就业拓展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焦洪昌在总结发言时表示,非常赞同对方提出的合作意向,感谢京都所对法学院事业发展的支持。他强调,双方应站在回应时代要求、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高度加深合作。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可以陆续开展分领域合作,分步骤推动各项合作。他希望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双方合作,形成多赢合作模式,以智慧法学院为载体,为国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更多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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