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海淀校区科研综合楼913会议室举行2024年第4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文英主持会议,院党委委员、党内法规研究所所长张劲作重点发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之举,新修订的《条例》)是党的纪律的基础性法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深刻认识到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和独特优势,也是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历史经验。要明确认识到党的组织只有依靠铁的纪律才能保证规范运行、功能实现、作用发挥。要全面认识到纪律作为党员的行动准绳,能够有效促进党员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思想内涵、内在逻辑,把握好《条例》的鲜明特点。一是领会《条例》的政治灵魂就是服从服务于党的使命任务,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明确党纪约束没有例外,党纪执行没有特权,任何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三是学习《条例》蕴含的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经验,领悟其中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坚持将厚爱寓于严管之中,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重要原则,全面做到宽严相济。五是有效实现执纪执法有机衔接、有效贯通,形成监督管理合力,体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内在一致性和互补性。六是着力将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落实到守纪上,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