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昌平校区逸夫楼4018会议室举行2024年第3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文英主持会议,院长、院党委委员雷磊作重点发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校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顾永强、副组长赵一鸣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遵照运用《条例》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明确《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通过学习《条例》中关于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内容形式、保障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全面领会《条例》的性质和目的,聚焦“过去-现在-未来”三个面向,落实“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四个任务,深刻学习历史决议、历史贡献和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
会议强调,要通过学习实施《条例》,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要通过开展多元主体、多样化形式的学习活动,促进广大师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要压紧压实院党委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结合起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党员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