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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首信杯”行政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颁奖典礼暨教学研讨会成功举办
时间 : 2022-09-05       作者:       阅读数:

2022823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在北邮科技大厦成功举办第二届“首信杯”行政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颁奖典礼暨教学研讨会,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及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十名获奖学生应邀参加此次颁奖典礼暨教学研讨会。

                                             

颁奖典礼暨教学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所长成协中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和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彬致开幕辞,期望通过此次大赛促进鉴定式案例研习方法的交流和发展,促进学生法学法治思维的提升。随后,马怀德教授、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徐虎律师、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刘燕律师为到场的五名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研讨会分为“获奖作品展示”、“鉴定式案例教学方法”和“鉴定式行政法案例教学范式”三个单元。“获奖作品展示”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王青斌教授主持。一等奖获得者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张涵做了获奖作品的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查云飞讲师评议时认为,该报告撰写体例精炼、言简意赅又不失学术性,但存在可完善之处。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刘一玮讲师点评时认为,鉴定式分析方法作为法律共同体一种共享的,行之有效的法律思维方法,在中国的本土化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索。

二等奖获得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金麟就撰写情况和学习心得做了简要的汇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贾茵老师针对报告点评认为,报告本身思路清晰,但法解释能力有待提高。鉴定式分析方法的核心目的在于避免法律适用者的草率,推广应用鉴定式是今后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展鹏贺副教授提出金麟同学的报告中仍存在框架清晰度不足、规范解释较少的问题。鉴定式是一种基于规范进行的思维训练,虽然目前行政法法律部门的规范性相比其他部门法学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可以通过教学推动这种思维性定式。针对点评老师的意见建议,张涵同学和金麟同学进行了回应,明确了进一步的完善方向。获奖学生梁牧民、檀颖和许楚涵先后分享了自己的参赛感想。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总结时认为,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的细胞,期待将规制与政策融入其中。

第二单元“鉴定式案例教学方法”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昊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高家伟教授提出,鉴定式案例教学要关注中国现实,并回应中国实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香香教授介绍了民法鉴定式案例教学课程设计及改进方向,并对鉴定式进行了反思。未来在推广的过程中应当弱化德系的色彩,降低学习门槛和结课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徐然副教授讨论了鉴定式方法的教学价值、理论意义和实务价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冬阳讲师分享了鉴定式行政法案例课程授课内容的选择和所遇到的困境,指出鉴定式行政法案例教学应当构建出自身范式。

第三单元“鉴定式行政法案例教学范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喻文光教授认为,鉴定式教学重在让学生能掌握体系化、框架化的法律思维,案例教育需要加入多元的法律研究方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毕洪海副教授强调职业共同体的思考方式是方法合作的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邓建新副教授提出了许多行政法实践教学中所遇到的问题,建议增强理论和实践的联系。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金健副研究员分享了自己的案例教学经验,肯定了传播鉴定式案例的分析范式的意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黄宇骁助理教授建议扩大鉴定式案例的教学规模,向德国的先进理论学习。

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马允副教授主持。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耿瑜律师总结到,鉴定式在法律实践中可以促进法律人的良性交流,希望未来的比赛继续完善出题机制,让更多人参与其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认为,鉴定式的方法不是打上标签德国的方法,而是统一的思考框架之下,怎么样把行政法的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化下去。第二届“首信杯”行政法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颁奖典礼暨教学研讨会在与会者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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