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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8-11-12       作者:法学院教科办       阅读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26号)以及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教字[2018]08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院2018-2019学年的2015级法学实验班,2014级“4+1”班,2017级“4+2”班,以及2015级法学辅修专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阶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题开题工作进度:

20181112日——20181120,各位学生可主动联系指导导师,与导师商定题目并填写《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表(四联单)》(见附件1)进行预选题目;若未能自行联系到指导教师的学生,在四联单上填写准确的选题方向及预选题目,由法学院统一安排分配导师。

20181121日——20181126,法学院为未能联系到指导老师的同学分配导师并公布名单,此期间,已经主动联系好指导老师的学生,可正常开展开题报告撰写工作。

20181126日——20181221,学生及时主动联系自己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由导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进行审核,确定题目后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见附件2)。如不及时联系指导教师导致影响毕业论文成绩,后果自负。《开题报告书》务必认真填写,格式要求为:小四号宋体、1.3倍行距.开题报告中导师对选题、开题的意见,可以为打印字体,或者导师亲笔填写,不可由学生手写,导师的签名及日期必须导师亲笔签名,不可为打印字体。学生提交的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应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参考文献须至少包含两本专著和两篇核心期刊论文。

 

二、选题统计表及开题报告提交方式:

1)提交选题统计表:

20181121,全体法学院实验班、4+1班、4+2的各班学委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选题表(四联单)(附件1)纸质版,并注意若选择的指导老师所属行政单位为不是四大法学院的需要提交《非本科教学学院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并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拷入U盘同纸质版材料一并提交至法学院教科办逸夫4007

辅修法学专业同学请自己将选题表(四联单)纸质版和选题统计表电子版于20181121日前一并带来交至法学院教科办逸夫4007

另,20154+1放弃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而转为辅修培养模式,且需要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应于2018123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科(厚德楼307)进行书面申请并由本人签字,明确放弃双专业双学位并转为辅修(申请提交则不可更改)。并于123前将教务处批准的《双学位转辅修承诺书》交至法学院教科办逸夫4007,根据本通知安排选题开题工作。

此外,参与“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同学,无论其项目是否已结项,均可自愿决定是否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论文开题及后续程序;已参加“计划”项目并放弃毕业论文写作、参加“计划”项目同时写毕业论文的学生须于1121日前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确认表》(见附件5)至法学院教科办逸夫4007

 

2)提交开题报告:

20181226日前,全体法学院实验班、4+1班、4+2,辅修、民商院、刑司院、国际法学院选择法学院方向毕业论文题目的同学需提交《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报告书》(附件6),《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拷入U盘一并提交法学院教科办逸夫4007

其中,法学院各班同学以班级学委负责,统一收齐材料提交;辅修同学、民商院、刑司院、国际法学院由法学院教科办在各院同学中联系一名负责人,并告知负责人统一收齐提交。

注:所有法学院同学选择民商院、刑司院、国际法学院方向的学生,除在提交选题统计表阶段按照法学院公布工作进度提交,后续开题报告等提交工作,以民商院、刑司院、国际法学院通知为准,请同学密切关注相关学院网站。

由于我校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可以在四大法学院进行通选,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毕业论文选题方向所在学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关注四大法学院教务网站。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相关活动,以免耽误整体流程,影响成绩。

 

教科办:潘卓祺  5890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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