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 : 2018-05-21       作者:院党委       阅读数: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校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总结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学院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同时表彰在学院改革和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学院党委会的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经学院党委批准成立、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参与评选。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其中教工党员党龄须在3年以上。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是从事党务工作累计时间在1年以上的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组织员和党务秘书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积极有效开展党内活动。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体化推进党建,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师生在推动学校综合改革、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设世界知名法科强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业绩显著、事迹突出。教工能够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能够勤奋学习、求实创新、诚实守信、勇于实践,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4.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师生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学生党员先锋工程等重大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一体化党建工作中积极认真,踏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2.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贯彻《准则》和《条例》,带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累计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安排,结合《中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规定》,名额分配如下:

1.院级先进党支部:教工4个,学生4个。

2.院级优秀共产党员:教工9人,学生40人。

3.院级先进党务工作者:10人。

    四、评选步骤

1.各党支部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并召开支委会,确定本支部的推荐人选。

2.院党委对推荐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

3.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表彰人选。

4.组织学习宣传,六月中旬召开庆祝建党97周年大会进行表彰,发放奖金及奖状、奖品。

六、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1.报送时间

请党支部于5月31日前将参加评优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院党委办公室。

2.报送材料

报送的材料有:《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各项推荐审批表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先进党支部的推荐材料应含集体活动照片2—3张,以党组织名称命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材料应含个人证件照及生活照各1张,以个人姓名命名。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fxyfdw@163.com,文件夹压缩后命名为“某某党支部优推荐材料”。

3.填表要求

《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要内容翔实、事例具体、数据准确,字数1000字左右为宜。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在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要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做好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程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将评选表彰工作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要实事求是,坚持高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标准、经得起考验。

3.讲求工作实效。要把评优表彰活动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