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28期行政法诊所录取通知
时间 : 2017-12-07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经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法学院决定录取以下各位同学(名单附后)参加第28期(2018年春季学期)行政法诊所课程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选课限制(非常重要):

被录取的同学在选修2018年春季学期其他课程时受到以下限制,以免上课时间相冲突:

1)由于行政法诊所理论课安排在周二上午,被录取的同学不得再选修该时间段的其他课程。

2)被录取的同学按诊所值班接待当事人的时间归入不同小组,在被录取的同学所属小组的值班时间段内,亦不得选修其他课程。

选课示例:如张三同学的值班时间为周一上午,那么张三同学在制定下学期的个人课程表时,在周一上午和周二上午都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周一上午和周二上午是张三同学参加行政法诊所课程学习的时间;如李四同学的值班时间为周二下午,那么李四同学在制定下学期的个人课程表时,在周二下午和周二上午都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周二下午和周二上午是李四同学参加行政法诊所课程学习的时间。

概言之,周二上午和同学个人被安排的值班时间不得再选修其他课程。

2. 关于值班时间调配:

1)如果确因植入课程或者其他不得已的原因,个人选修的课程与被安排的小组值班时间相冲突,可以申请调换小组值班时间。申请(请携校园一卡通或者身份证)调换组别的时间:12月18日-12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地点:逸夫楼4009,联系人:李伟老师。

2)周二上午是行政法诊所课程理论课时间,学生不得以与其他课程时间相冲突的理由申请缺席,否则按退课处理。

行政法诊所课程学生值班时间为学期的第二周到第十五周;第一周和第十六周不值班,但理论课照课程表正常进行。

3 被录取同学需在下学期开学的第二周缴纳选修行政法诊所课程的费用,该费用用于诊所课程教学支出。费用标准:350元/人。

 

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

 2017年12月5日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