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相关政策要求,我处/我办将于近期申报我校教职工2018年度副局级及副局级以下团组因公出国(境)计划。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年度计划外因公出访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范围
除自费旅游、探亲、访友、处理其他个人事务、以及按照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地区从事教学工作人员可持用因私证照外,其余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或以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利用工作时间和本单位经费赴国(境)外从事相关公务活动的人员,均需持因公证照出访,均纳入因公出访团组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 个人出访计划(拟于2018年3月30日以后出访)
请按要求填写通知附表,并将电子版于11月30日16:00之前,发至oice@cupl.edu.cn及lawschool_cupl@vip.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出国(境)计划申报”。
2. 团组出访计划(拟于2018年3月30日以后出访,出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请按要求填写通知附表,并将电子版于11月30日16:00之前,发至oice@cupl.edu.cn及lawschool_cupl@vip.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处级单位名称+团长姓名+出国(境)计划申报”。
3. 拟于2018年1月1日-3月30日期间出访的个人/团组计划
请按要求填写通知附表,并将电子版于11月22日16:00之前,发至oice@cupl.edu.cn及lawschool_cupl@vip.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处级单位名称+出访人姓名+2018年1-3月出访计划申报”。
三、参考信息
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及审批流程详见网站
http://gjhzjlc.cupl.edu.cn/cjsx1/dqygcg_fga_sxjlc.htm
短期因公赴台申报及审批流程详见网站
http://gjhzjlc.cupl.edu.cn/cjsx1/ygftsxbllc.htm
请各部门、各位教职工根据2018年出访需要,科学制订出访计划。正式上报时,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通知及具体要求,结合我校近两年各部门实际出访团组的数量,对2018年全校行政出访团组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学术团组计划原则上全部保留。
联系人:张翀、甘一宁、李星星;联系电话:58908677、58908687、58908081;QQ群号:437467357。
联系地址: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640室。
法学院联系人:韦婷、张楚屏;联系电话:58908178、58908395。
法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