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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课程班招生简章(丽水班)
时间 : 2014-10-16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著名学府,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浙江举办在职人员同等学力法学硕士课程班,旨在使更多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不脱产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一、   教学特色

系统硕士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五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详细的课程辅导,完备的辅导资料,力保学员顺利通过;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法大浙江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招生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三、开设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

四、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设置》]

法理学、宪法、外国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外国刑法学、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犯罪学、物证检验学、证据法学、公司法论、证券法论、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分论、婚姻法、继承法、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WTO专题论坛等。

另设置专题:民商法专题、刑法专题、宪法行政法专题、经济法专题、诉法专题、国际法专题等。

五、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集中两天授课安排在周末。)
    2
、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授课。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4、上课地点:丽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六、资格审查及学籍管理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书杂费用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2、符合条件者发给《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在职硕士研究生学籍档案。

七、证书颁发、学位申请、学位申请考试时间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

符合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国统考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以当年国家官方通知时间为准)

八、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且有一定科研成果。
   2
、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8张。

九、费用标准(2年全部费用)
   
 1、报名、书杂费2000
      2
、学费:2.5/两年
      3
、论文答辩费 8000
      4
、校考考务费1800

5、资格审查费200

重要提示:学籍注册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中国政法大学浙江教学中心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71-88067519/89939753  13588013698

联系老师:方老师    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座东区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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