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近期将在2012、2013级研究生中开展2013-201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参评条件及比例
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学院将依据学校下发的相关评定办法中的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上《办法》,依据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各班负责人请于10月17日(周五)上午10:00-11:30统一提交本班所有申请人材料及《评选名单汇总》、《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统计表》、《竞赛优胜奖学金评选统计表》和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格纸质版至研工办,电子版汇总和统计表发到邮箱:fxyygb@cupl.edu.cn。
(二)学院评审(10月24日前完成)
我院将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及评优工作小组,广泛发扬民主,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并于10月24日前完成奖项申报、资格审查和学号统计等评审工作;10月27日-10月29日获奖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11月3日前将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学校审核
(四)学校将于12月举办“榜样法大”颁奖典礼,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符合条件的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照登记表所列填写清楚科研成果发表刊物名称、字数等信息。
(二)竞赛优胜奖学金(个人)申请者按要求提交申请表(一式2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申请表需依照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附件8)填写获奖项目以及所获奖项级别。
竞赛优胜奖学金(团体)申请者以团队为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2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申请表需依照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附件8)填写获奖项目以及所获奖项级别,由竞赛组织部门盖章后由申请者于10月18日前直接交到教务处(主楼A302),教务处认定后进行公示。
(三)校长奖学金申请者符合条件的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和奖学金评定登记表(一式2份);
(四)关于奖项重合问题的说明
1.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六条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或志愿服务奖学金者,学校按照各奖项规定分别予以奖励。同时获得以上奖项,又以同一业绩获得校长奖学金者,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只按照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发放奖金;同时获得以上奖项,又以不同业绩获得校长奖学金者,按相应规定分别发放奖金;
(五)为确保评审过程公正、民主、透明,学生工作部邀请校学生委员会学生代表全程监督,通过校园BBS等网络形式向全体同学及时介绍各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的评审进程,解答有关疑问。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1.评选名单汇总.doc
附件2.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统计表.doc
附件3.竞赛优胜奖学金评选统计表.doc
附件4.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格.rar
附件5.中国政法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办法.rar
附件6.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