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14-10-14       作者:研工办       阅读数: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近期将在20122013级研究生中开展2013201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参评条件及比例

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学院将依据学校下发的相关评定办法中的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上《办法》,依据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各班负责人请于1017(周五)上午10:00-11:30统一提交本班所有申请人材料及《评选名单汇总》、《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统计表》、《竞赛优胜奖学金评选统计表》和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格纸质版至研工办电子版汇总和统计表发到邮箱:fxyygb@cupl.edu.cn

(二)学院评审(1024日前完成)

我院将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及评优工作小组,广泛发扬民主,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并于1024日前完成奖项申报、资格审查和学号统计等评审工作;1027日-1029日获奖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113日前将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学校审核

(四)学校将于12月举办榜样法大颁奖典礼,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符合条件的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照登记表所列填写清楚科研成果发表刊物名称、字数等信息。

(二)竞赛优胜奖学金(个人)申请者按要求提交申请表(一式2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申请表需依照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附件8)填写获奖项目以及所获奖项级别。

    竞赛优胜奖学金(团体)申请者以团队为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2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申请表需依照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附件8)填写获奖项目以及所获奖项级别,由竞赛组织部门盖章后由申请者于1018日前直接交到教务处(主楼A302),教务处认定后进行公示。

(三)校长奖学金申请者符合条件的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和奖学金评定登记表(一式2份);

(四)关于奖项重合问题的说明

1.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六条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或志愿服务奖学金者,学校按照各奖项规定分别予以奖励。同时获得以上奖项,又以同一业绩获得校长奖学金者,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只按照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发放奖金;同时获得以上奖项,又以不同业绩获得校长奖学金者,按相应规定分别发放奖金;

(五)为确保评审过程公正、民主、透明,学生工作部邀请校学生委员会学生代表全程监督,通过校园BBS等网络形式向全体同学及时介绍各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的评审进程,解答有关疑问。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1014

附件1.评选名单汇总.doc

附件2.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统计表.doc

附件3.竞赛优胜奖学金评选统计表.doc

附件4.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格.rar

附件5.中国政法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办法.rar

附件6.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zip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