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总体安排和法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现将我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预祝你考试顺利!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附: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到时间、地点:3月11日上午9:30---11:30,科研楼A913
(二)申请审核制博士复试时间、地点
1. 法学理论两个组,3月12日上午9:00,三个教室111、112、107(备考)
2. 军事法一个组,3月12日下午2:30,二个教室122、123(备考)
3. 法与经济一个组,3月12日下午3:00,二个教室111、112(备考)
4. 法律史三个组, 3月12日号上午9:00,四个教室104、105、106、107(备考)
(三)普通招考博士复试时间、地点
1.宪法一个组, 3月13日下午2:30,二个教室122、123(备考)
2.行政法三个组, 3月15日下午2:30,四个教室111、112、116、123(备考)
二、体检安排
(一)法学院博士体检安排在 3 月 14 日上午 7:00—8:00,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二)收费标准
体检费:100 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下载体检表后,贴好照片,填写好既往病史。各学
院在相片处骑缝加盖公章,无公章者一律不予体检。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熬
夜。
3.体检前必须空腹 4 小时以上,且停止一切药物,饮食清
淡、适量,避免剧烈运动。
4.地点:校医院(综合服务楼一层)。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到现场通知、复试现场通知及研究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