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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办《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 : 2016-03-16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学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6年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4月2日、4月3日)连休。

       二、班车安排

       2016年4月2日至4日,每日安排假日班车一班,7:30由昌平校区发车,16:30由学院路校区返回,乘车地点不变。

       三、其他安排

       请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请各单位(部门)将假日值班表电子版于2016年3月30日前发至邮箱:xbzhk@cupl.edu.cn(联系电话:58909039)。

 

 

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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