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和《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现将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考试条件
考试对象为符合资格考试条件的2023级、2024级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以及科目二。
科目一考试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00-12:00,科目二考试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4:00-17:00。
考试地点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三、考试其他注意事项
(一)符合考试资格的博士生应于11月8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内完成博士资格考试申请。
(二)其他符合考试资格但不参加考试的博士生应提交延考申请并附导师签字,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8日,申请提交地点:科研楼A501。申请延期的博士生,仅剩一次机会。
(三)资格考试成绩公布一周内,博士生应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见附件)。
(四)博士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其他未尽事项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处理。
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相关事宜联系人:管老师,联系方式:5890838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