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法大发【2013】106号)和《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按照“科研导向、面向现实、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硕士研究生本人申报、学院评审组专家打分及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通过,确定了2021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的立项名单,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12月14日公示之日起算,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提交给辅导员,异议需针对拟立项项目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收任何异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1年12月14日
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