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师生及时了解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法制的最新发展,9月11日,法学院邀请台湾师范大学教授及研究员、台湾地区“司法院”前大法官陈新民在科研楼A913举行了以“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法制的最新发展”为主题的讲座。评议人包括中国政法大学朱维究教授和王成栋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王锴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陈征教授。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所长罗智敏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副院长薛小建教授、秦奥蕾教授、张力副教授、冯威老师、国家行政学院王静副教授以及数位法学院研究生也出席了此次活动。
焦洪昌教授首先致辞,代表法学院表示对陈新民教授的欢迎,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来促进双方的交流,进一步深化两岸在公法方面的合作。
讲座部分,陈新民教授就德国征收法制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见解进行阐述,并结合台湾的涉及征收公权力行使的具体案件谈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征收的公共利益的内容;第二,征收的目的是否完全与图利私人、财团完全分割;第三,征收的目的合法性完备后,在程式方面有无其他正当法律程式的要求;第四,具体案件收尾中如何对信赖利益进行保护;第五,信赖利益的保障原则,在当今公法学中的地位以及操作性。
继而,进入讨论环节,朱维究教授表示完全理解陈新民在台湾地区土地问题上的挣扎和无奈,认为土地问题在大陆也是一个艰难的课题,但大陆遇到的问题与台湾地区大有不同,可能在处置上会相对容易,但实际问题的处置上也需要从大陆法系中来汲取经验,并且希望与陈新民一同研究大陆土地的制度问题。王锴教授从信赖保护、台湾的都更制度、大陆的土地管理制度等几个具体问题与陈新民讨论。陈征教授则就补偿制度、公共利益的界定、第三人受益和比例原则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王成栋教授认为德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之前的理论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今是与政治纠葛联系过密,却对于经济发展并无多大益处,这一问题需要我们重新思考。此外,王成栋教授还与大家分享了聆听此次讲座的收获。
经此讲座与讨论,陈新民教授和与会师生进行了深层次的交互式交流,加深了双方的相互了解,明晰双方之关切。活动在热烈的讨论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