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呼唤变革:法律职业伦理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职业伦理年会成功举办
时间 : 2014-08-11       作者: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201472829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协办的法律职业伦理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职业伦理年会在中国政府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成功举行。

 

本次会议主题思想是“呼吁变革”,旨在改变国内学界、实务界对法律职业伦理较为忽视的现状。来自美国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Elliott S. Milstein教授,美国威廉玛丽大学法学院Moliterno教授,美国维拉诺瓦大学法学院Dellapenna教授,韩国司法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李德恒法官,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李载旭法官,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官学院、香港大学、吉林大学、深圳大学、山东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国内各大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昌平区律师协会、大成律师事务所等知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方圆杂志社等国内知名法学媒体及出版机构的与会代表近六十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28日上午9点,会议正式开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致欢迎词,他指出法律职业伦理这门课程在我国法学教育中比较薄弱,国内将近700所法学院,能经常性开设这门课程的法学院非常少,就专门的教学研究机构而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是全国700所法学院中唯一的一家。相对来说,这个学科比较寂寞,长期以来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并不受到重视。法学院14门主干课程中(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并没有这样一门课程。如果把法律教育定为职业教育,但又不把这门课程作为必修课,显然是不正常的。李某某案所附带的法律职业伦理问题引起了业界及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事件在中国法律职业伦理学科发展史上应该起到独特作用,这个事件提醒我们:强化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学研究正当其时。美国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Elliott S. Milstein教授发表主题演讲,他介绍了法律职业伦理在美国法学界的教学研究状况,他指出美国法律职业伦理的发展也经过了漫长过程,最初也并没有人重视法律职业伦理这门课程,1970年代初发生了水门事件,以水门事件作为契机,从此法学院把法律职业伦理作为一项必修课,每个法学院到二、三年级唯一一门必修课是法律职业伦理,他与参会者分享了法律职业伦理的教学方法,特别是法律诊所对于法科生职业价值的培养。开幕式之后,第一部分的主题报告——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宏俊的主持下拉开序幕。第一位报告人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的李本森教授,他着重谈了中国法律职业伦理现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譬如法律职业伦理学科能否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主流学科、如何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主流学科以及这一过程中还存在着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紧接着,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法官李载旭,与大家交流了韩国的法官伦理,他着重介绍了《韩国法官伦理纲领》的主要内容。最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彤彪教授为第一部分的主题报告做了精彩的点评,他充分肯定了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及其研究价值,并对法律职业伦理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会议的第二部分主要讨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主持。Elliott S.Milstein教授是该部分第一位报告人,其报告主题为——培养法律人的转变:法律诊所课程方法的理论与实践(Transforming the Education of Lawyer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linical Pedagogy),报告中着重介绍了在美国法学院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诸多宝贵经验。在其精彩演讲过后,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雪斌,山东大学法学院青年讲师崔岩,分别为大家做了“法律职业伦理教学方法”和“教师在法律伦理课程建构中的作用”的报告。该部分最后一位报告人,香港大学法学院胡惠生教授,从海外经验娓娓道来,对比了我国法学院的职业伦理培训的诸多不足,并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改进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北京大学出版社编辑李琨提出了一本优秀法律职业伦理教材所应当具有的标准。最后中国政法大学程滔副教授在点评时也谈到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确实存在很多不足,国内外学者的报告对于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帮助。

 

会议第三部分的报告主题是 “法律职业伦理的域外比较”,由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郭振忠主持。美国维拉诺瓦大学法学院教授Dellapenna(邓乐朋)首先做了题为普通法语境中的法律职业革命(The Revolution in Legal Profession under Common Law)的报告,介绍了普通法国家法律职业的变革。紧接着国家法官学院胡田野副教授,为大家介绍了美国法官惩戒制度,为国内完善相应的职业规范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该部分最后一位报告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印波副教授,从法官和律师的关系的视角,分析了二者职业伦理的差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宜副教授对以上的报告作了精彩点评,她说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完善应当注重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并与我国现实国情紧密结合起来,不应闭门造车也不能全盘西化。

 

28日当天最后一个专题报告为“法律职业伦理的发展”。韩国司法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李德恒法官第一位发言,以韩国与美国为中心,与大家深入交流了法官网络社交工具使用的相关伦理问题。第二位发言人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吴洪淇副教授,则从杜威路博国际律师事务所破产谈起,分析了法律实务领域大型律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与挑战。随后,政法大学陈宜教授另辟蹊径,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为视角,探讨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现实可能性。第四位发言人美国威廉玛丽大学法学院James Moliterno教授,独树一帜,谈到了跨职业执业和替代性执业组织的最新发展以及美国法律职业界一直以来对跨职业执业和替代性执业组织不应怀有的恐惧(Recent Developments on Multidisciplinary Practice and Alternative Business Structures and the historic and mistaken fear of these phenomena by the American legal profession)。最后一位发言的廊坊师范学院闫博慧副教授,回归到了司法公正与监督机制的话题。五位报告人发言完毕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兰荣杰副教授一一点评,为第一天的会议的顺利结束画上了句号。

 

29日上午,与会的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们,进行了会议第五部分的交流——发展中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及法律职业伦理。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兰荣杰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左德起副教授,北京法桓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鹏律师分别从检察官、律师、法官这个对立统一的角度,探讨了他们各自的职业伦理,兰荣杰教授还着重强调了作为刑辩律师的职业风险以及刑辩律师的职业伦理对法律界的影响。针对以上三位报告人的发言,民主与法治杂志刘桂明主编作了简短而精炼的点评,他说以上诸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呈现出了我国当下法律职业伦理面临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法律职业伦理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会议接近尾声,第六部分的主题报告“中国法律职业伦理透视——呼唤变革”也将本次会议的讨论推到了高潮。政法大学法律伦理教研室主任刘晓兵副教授,深入剖析了律师的职业属性与社会责任,对律师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了全面的解读。紧接着,政法大学法学院赵雪纲副教授旁征博引,从《执业伦理与美国法律的新生》这部著作谈起,讲述了书中讨论的当代美国法学教育中伦理教育缺失的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律师执业中的伦理缺失问题,同时,他还从基督教伦理角度谈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方法。

在印波副教授对以上两位发言点评完毕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作了大会总结,刘桂明主编用且做且珍惜,且做且思考,且做且完善三组词语表达了他对我国法律职业伦理问题的期望,希望法律职业伦理的建设越来越好,为法治中国梦的实现做出贡献。许身健教授致大会闭幕词,他期待国内同行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伦理的教学研究水平,呼吁法律人认真对待法律职业伦理。最后,刘晓兵副教授宣布大会结束,本次法律职业伦理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职业伦理年会圆满落幕。

本次会议内容充实丰富、主题鲜明、研讨深入,是国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法律职业伦理会议,为推动我国法律职业伦理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据悉,会议论文将结集出版,刊登在去年创刊的《法律职业伦理论丛》中,以进一步巩固会议硕果,推动我国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邓维瀚撰稿)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