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 / 研究所 / 本所新闻 / 正文
本所新闻
第27期“体育法治与健康中国”论坛 | 东京奥运会若干法律问题
时间: 2021-11-08|点击:


2021年11月5日晚,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体育法研究所主办的“体育法治与健康中国”第27期以在线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期论坛主题为“东京奥运会若干法律问题”,主讲专家是东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随行律师、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宫晓燕律师。本期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袁钢教授担任主持,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主任马宏俊教授、体育法研究所副所长姜涛副教授担任点评人,中国政法大学张笑世教授、罗小霜博士、体育法专业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参与本次论坛。

本次讲座,宫晓燕律师直击奥运现场,以一个律师的视角探讨了东京奥运会上存在的三大法律问题,并就中国代表团如何有效应对提出了自己的期许。

首先,宫晓燕律师以美国《罗琴科夫反兴奋剂法》为切入点探讨了体育与政治的关系,指出北京冬奥会要特别关注《罗琴科夫反兴奋剂法》,特别是美国与其他国家在实现其治外法权方面可能采取的合作。又以德国ADR电视台纪录片为索引,以具体案例为导入探讨了对运动员严格责任的争议。并以二者为基点,结合现实,深入简出地分析了目前WADA以及IOC面临的挑战、中国在WADA和IOC改革方面可以采取的立场以及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的必要性。

其次,宫晓燕律师强调了赛场救济的重要性。东京奥运会上肖若腾痛失金牌,触发了宫律师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她强调赛事争端要在赛场上解决,体育法主要存在于赛场之上。并且进一步指出配备赛场律师的必要性,对赛场律师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她指出赛场律师不仅仅需要了解各国际单项联合会的规则、相关判例,还必须一击即中,准确把握时机。

最后,就性别发展差异女性运动员以及变性运动员的问题,宫晓燕律师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强调解决和探讨问题必须从规则出发。深入探讨了男女比赛参赛资格的问题,并就国际奥委会的相关共识进行了深入地解析,列明了专业的判断标准。

在宫晓燕律师作出精彩讲授后,论坛进入点评环节。由马宏俊教授、姜涛副教授进行点评,马宏俊教授对宫晓燕律师的到来表示感谢,指出作为专业法律人的体育法师生应当积极关注体育法规的发展变化,深入学习体育法律,并对体育法的未来提出了展望,要积极应对未来可能产生的体育法问题。姜涛副教授感谢宫律师给母校师生奉上的精彩演讲,指出宫律师担任我国首位奥运随团律师具有里程碑意义。他在评议上提到,首先,体育法研究生应注重对国际规则的研究,而最好的途径就是根据自身兴趣选择相应案例切入,也就是更多采用归纳法而非演绎法学习,这也是专硕培养的目标侧重;其次,探究奥运会仲裁机制的运作,对我国《体育法》修订中体育仲裁制度的设计具有借鉴意义;最后,他结合东京奥运会拳击比赛引发舆论纷扰一事,强调了法律人要牢记法律常常是一种“无情感的智慧”,在面对复杂舆论时也要始终把“规则意识”放在首位。

论坛最后环节,体育法各位师生围绕着本期论坛主题踊跃提问,和宫晓燕律师交流互动。就我国体育仲裁的范围、舆论反映激烈的肖若腾憾失金牌事件、奥运会法律援助制度、中国反兴奋剂的教育普及工作以及东京奥运会现场的专家组制度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此外,宫晓燕律师还结合自身经验,耐心解答了同学们关于体育法律师业务及职业选择的问题,受到师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