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成为法学A类必修课程的转变,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所主办下召开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体系建设与相关课程调整研讨会”,该会议就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体系建设,课程的安排以及相关课程增减等进行研讨。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霍政欣,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刘坤轮,法学院副院长张力以及政法大学从事法律职业伦理学科教学研究人员,部分研究生等三十余人参加此会。会议由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所程滔教授主持。
发展规划处处长霍政欣首先发言。霍政欣提到,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被纳入目录外二级学科,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也是法律职业伦理学科发展的大好时机,课程体系建设属于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建设,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形下,希望研究所的老师抓住这一契机,围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并探究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功能和目的。
针对“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安排的议题,法律职业伦理研究所主任王进喜教授发言。王进喜教授指出,一方面现有课程体系存在重复交叉、缺少核心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课程体系没有体现必要的理论性和实务性。因此,首先应当分类设置课程,避免交叉;其次进行教材建设,关注细分领域;最后衔接本课程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关系。随后,与会嘉宾们就开设相关课程,课程命名、课程定位、课程内容交叉等问题展开研讨。
针对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体系建设的议题,刘坤轮围绕课程体系的划分问题提出了几种方法,明确了形成知识体系树,建立人才培养体系的目标,同时提出在与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相对应的体系下建构实践课程。
随后,就实务课程增减的议题由刘晓兵教授进行发言。他指出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应该回归法律职业行为规则的教学上,对实务课程的增减方面应该保留必要的课程,并加入一些前沿的内容。陈宜教授、程滔教授、姜登峰副教授、冷新宇副教授、周蔚博士、董静姝博士等就课程核心的确定,外围课程的筛选,实践教学的侧重点,实务课程的前沿方向结合教学实践中的经验进行阐述与展望。
研讨会中,专家学者们的发言讨论涉及到法律职业伦理问题范围广泛,为与会人员提供了对于法律职业伦理学科的全面、多层次认识以及对法律职业伦理学科教学工作的更多思考。在会议最后的总结发言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授指出,要建设典范的课程体系,拓展现有的课程,进一步深化工作,配合学校一流课程建设加强教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