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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 2021-09-03       作者:       阅读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yjsy.cupl.edu.cn/info/1080/6382.htm)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环节申请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各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各个环节逾期将会关闭,系统关闭后则无法申请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系统网址:http://gms.cupl.edu.cn

 (一)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学历研究生、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申请编号,身份选择“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为保护信息安全,请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二)在系统中填报毕业、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系统开放时间:20219228

系统截止时间:2021101310

各研究生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仅在校学历生需要)、《学位申请书》,并上传以下材料:

1.填写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管理系统中认真、详细地填写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含导师审核意见)。

2.上传电子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3.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审查申请并经导师审核。

4.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

博士研究生须按学院规定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经过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为PDF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①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完在系统中提交科研成果环节截止时间:2021927日上午10:00

5.重要提示

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 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本学期毕业及学位申请。

★重要说明:增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

近年来屡有研究生因不符合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毕业和获得学位日期的规定而放弃就业机会,为解决学生疑难愁盼问题、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202112月底(具体日期待定)增开一次会议,审议部分研究生学位授予事项。

学历研究生(即双证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提请202112月底增开的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原则上统一提请202215日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学位申请人授予学位日期(即: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本学期毕业的学历研究生毕业日期与学位授予日期须保持一致。

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管理系统中选择正确的学位授予日期和毕业日期(即:提请会议审议日期):202112月底或202215日,学位授予日期在《学位授予登记表》中填报。对于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要求20211231日前毕业、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应选择202112月底上会审议;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希望2022年以应届生身份继续寻求就业的研究生,建议选择202215日上会审议。

每位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应主动了解毕业、学位授予时间对自身就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选择,管理系统关闭后,不得变更。

二、现场提交纸质版论文及申请材料

完成“管理系统”中申请信息填写及提交电子版论文等环节的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提交时间:20211013日、14日(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科研楼A501室。

1.提交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在校学历研究生(双证生):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2.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均须提交《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3.纸质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纸质版论文须与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按要求到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提交论文本数如下:

匿名论文纸质版:硕士生11本,博士生7

领取学位论文封皮时间:2021101114:30-16:00,地点:科研楼A501

4. 论文一、二、三稿导师修改意见(根据实际情况、不限形式),《研究生学位论文提示书》(见附件)。

5.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材料

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提交学术成果复印件的要求:①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复印件份数要求如下:①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一式五份(隐去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的姓名);②无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一式两份。

提交时间:20219278:30-11:00 地点:科研楼A501

6.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另需提交: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一份。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

(3)提交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用于制作学位证书)。

学位申请人的照片电子版,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照片要求详见本通知第四项第2。(如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后果自行负责)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码.JPG”命名。电子照片须202110118-16点,发送到邮箱,邮箱为:fxyygb@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联系方式+照片”。 请严格遵守电子照片的邮件发送时间,提早或逾期,学院邮箱将无法接收。

(4)请携带缴纳答辩费用发票、课程班结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提交论文时查看。

三、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2号)、《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学位申请人按照学院规定时间,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提交匿名学位论文,同时提交相同版本的纸质版论文。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现学校制作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研究生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同一照片,照片采集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每年统一组织一次,预计安排在9月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1010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在向各学院现场提交《学位申请书》时(或在此之前,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提交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无需纸质照片),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码.JPG”命名。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100KJPG格式。

3.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五、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根据各学院要求完成以下相关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

 通过答辩后,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填写、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分别提交PDF格式署名版和匿名版学位论文终稿。论文应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可选项除外):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选)—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论文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版块“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匿名版论文须隐去包括致谢部分在内的所有作者和导师姓名,匿名版论文统一命名格式为“10053_学号_LW.pdf ”。

(二)向学院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由导师审查通过后签字。

2.修改后的终版纸质学位论文2份。

提交时间:在答辩后一周之内

(三)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校图书馆网站中《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准备并按时提交论文及其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2.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法学院官网“通知公告”及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请及时密切关注法学院官网的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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