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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0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安排通知
时间 : 2020-12-02       作者:       阅读数:






注意事项:

1.答辩人员名单可能因论文评阅等发生变化,因故未被获准参加答辩者我们将通知到个人,请学位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

2.请参加答辩的申请人于答辩开始前30分钟到达“准备教室”,同等学力学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答辩前 7 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答辩现场时交由答辩秘书核查。

3.学位申请人因临时或突发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返校(或入校)的,一般应提前5天与学院联系,联系电话:58908562

4.请可以参加答辩的同等学力学位申请人填写《2020年秋季学期校外学位申请人入校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于124日前将表格发送至学院邮箱:fxyygb@163.com

5.上述答辩时间及安排如遇调整,会第一时间在本网站公布,请所有学位申请人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及更新

 

学位论文答辩防疫要求

1.校外学位申请人进入校园、进入答辩会场需提供答辩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校研究生返校防疫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答辩人员入校时,要配合体温检测、身份证件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在校园内要科学佩戴口罩。

3.答辩人员从答辩学院发布答辩通知之日起,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答辩学院报告。

4.如答辩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应及时向答辩学院报告。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121

 

 

附件12020 年秋季学期校外学位申请人入校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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