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实验班学生参加境外联合培养项目纳入实习考核的情况说明
法学院于2019年12月向教务处提交《法学院关于将法学实验班学生参加境外联合培养项目纳入实习考核的申请报告》,申请将参加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三个月境外学习项目以及其他三个月以上国际交流项目纳入法学实验班学生专业实习考核,计实习学分。目前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具体折抵方法如下:
1、学生参加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三个月的境外学习项目,2016级实验班学生折抵10学分,2017级及以后各年级实验班学生折抵5学分。
2、学生参加其他三个月以上的境外学习项目,项目启动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同意,其学习成绩合格并获得证书的,可折抵一定的实习学分。
特此说明。
法学院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