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法学院召开新时代法治实践教学改革与发展研讨会
时间 : 2018-11-09       作者:       阅读数:

(法研通讯社 文/秦丽虹 图/熊舒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5.3重要讲话精神,打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处理好法学知识教育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全面促进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学院于11月8日下午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召开了“新时代法治实践教学改革与发展研讨会”,15名校内外专家及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法学院研工办主任陈维厚副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

法学院院长焦洪昌首先讲话。他强调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指出理论与实践对接的问题是当前中国法学院教学面临的共同问题,针对法学院实验班、法本法硕的实践教学,提出通过“双导师制”以推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校外导师不仅应当聘在学科,更应当和学生直接挂钩,以学生双选的形式切实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法学院副院长薛小建介绍了实践教学的基本情况。其一阐述了当前实践教学模式的背景。其二,对我校“同步实践教学新模式”和法本法硕的实践教学情况进行了介绍。其三,强调实践教学模式不仅应当注重“走出去”,也应强调“引进来”,建立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的同步培养机制。

内蒙古高院审委会专委、行政庭庭长王旭军发言时强调了实践教学必要性,也指出当前实践教学存在重视程度不足、管理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他认为:第一,要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促进规范化体系化规模化;第二,丰富实践教学内容,设置更多的实务课;第三,可以通过举办相关比赛等加强实践操作能力的训练。江苏睢宁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袁长伟认为要加强对学生法学理论、法学理念的培养,且应将社会认知能力、法条分析理解能力、调研和书写能力、信息化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法律人的基本能力。北京明正司法鉴定病理室主任陈新山介绍了我院卫生法专业与司法鉴定之间的密切联系,强调在实践教学中培养职业道德,促进实践教学的条理化和规范化。北京市法制办立案处处长王华认为实践教学需要严入严出的机制,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推进实践教学机制的各个环节的规范化。中央电教馆助理研究员李阳指出我院教育法法硕的培养应在提升理论水平的基础上推进实践教学。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海洋强调了理论与实践同步教学,提出实践教学不仅应当完善内部机制,更应注重对学生学业考核的严格要求及对实习工作的反馈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导师张笑世指出让学生充分参与案件,以让法官、律师打分的形式使得实践教学考核更为规范化。中国政法大学实践教学教研室刘晓兵强调应当将重复的实践课程压缩,并扩大校外师资聘请的范围,可将现有的实践课进行规范化和优化组合,和实务部门结合以建立双方共同的评估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指出法律硕士重在能力培养,通过实践了解中国国情,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才是实践教学的基本理念。提出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提升学生研究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实践相关问题的研究。强调将实习实践转变到联合培养的路径上,建立学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长效机制,深化教学内容改革,转变教学理念。

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刘大炜作总结讲话时指出中国政法大学及法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工作,法学院有专门的实践教学教研室,并强调应将实践教学改革提上日程,以加强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完善教学大纲,尽快推进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以有效提升培养质量。

会上,法学院还举行了法本法硕“双导师制”的启动仪式,聘任了部分实务专家作为研究生的实务导师,研究生与校内校外双导师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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