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办公室杨兆业主任、曾军荣副处长一行来我校就“一国两制”和港澳基本法的研究进行调研。我校副校长李树忠教授、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薛小建教授,宪法研究所所长姚国建教授,法学院讲师朱铮、人权研究院讲师王理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讲师张鹏参加了调研。
李树忠副校长指出基本法是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港澳基本法虽已实施20年,但其中还存在很多需要探讨的问题,目前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不够完善,需要总结基本法运行的经验与问题,及时地对相应问题进行开展理论研究。同时,李校长还鼓励将基本法中未解决的问题作为课题题目进行申报,以此为契机加强相应的研究。
焦洪昌院长首先汇报了中国政法大学基本法研究的总体情况,课题设计的内容、研究的进度以及相应的阶段性成果、阐明了基本法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思路。其次,焦院长提出了要加强基本法的学科建设,做好基本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同时需要整合校内校外的资源,把基本法的理论研究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最后,焦院长指出基本法是一个一直在实践着的法律,因而需要结合两地涉及基本法的案例,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根据情势的变化开展研究;要做到理论研究的与时俱进,不能与实践相脱轨。
姚国建教授汇报了宪法所有关基本法课程开展和理论研究的总体情况,并汇报了其本人承担的两个基本法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表示2017年的立项课题已基本完成研究初稿,正在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18年新立项课题已完成研究框架的搭建。
王理万老师与张鹏老师分别就自己的课题做出了汇报,并提出了课题当中研究的问题供大家讨论,也分别就自己的基本法授课情况和目标进行了阐述,并基于此谈了相应的心得体会。
薛小建副院长谈到了自己港澳地区学习工作交流的体会,并对基本法课题申报和学术研究安排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意见。
杨兆业主任首先对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研究在国内的重要地位表示充分肯定,指出我校具有基本法研究的优良传统,几代学者长期坚持不懈对基本法进行研究,产生了一批重要的学术成果,这些成果对基本法的制定和实施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并对近年来我校承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的课题研究表示充分肯定。杨主任随后就基本法的研究发表了重要意见:第一,在总体上要形成一个“一国两制”的说理框架,在这一框架中要考虑宪法和基本法构成特区法治运行的共同宪制基础,基本法运行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宪法的因素;第二,要厘清中央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的关系,明确中央全面管治权的含义,认真梳理研究20年来中央行使权力的实践;第三,要认真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影响。作为中央制定的重要区域发展战略,粤港澳大湾区给港澳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施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有众多的具体法律问题需要研究。与会人员结合杨兆业主任的意见对我校后续的基本法研究进行了认真讨论。
本次调研活动拓展了我校基本法理论研究的学术视野,丰富了研究思路,明确了我校正在承担的课题后续的研究方向,必将推动我校基本法研究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