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研究生同学们: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学校通知”),请链接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3DA080EC2BBE6E37
现对我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学位论文封皮
时间:9月26日9:00-11:00 14:30-16:00 地点:院研工办(科研楼A501)
二、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环节申请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各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系统网址:http://gms.cupl.edu.cn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学历研究生、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申请编号,身份选择“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为保护信息安全,请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管理系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环节开放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8:00,学生提交电子版论文及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上午10:00。
1.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并经导师审核。
2. 在管理系统完成学位申请信息填写。包括,预填写学位登记表、填写学位申请书及上传匿名学位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认真、详细地填写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含导师审核意见)。
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须与所提交的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上传的论文电子档命名格式为“学号—题目”。
博士研究生按管理系统中所提示的要求,请在10月10日前上传用申请毕业及学位的2篇科研成果,具体要求与标准详见“学校通知”。
请按上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将无法进行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申请。
重要提示: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三、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纸质版论文
完成“管理系统”中申请信息填写及提交电子版论文环节的申请人,向院研工办(科研楼A501)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拒收,提交时间:10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为8:30-11:00,14:00-16:00)。
1. 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2.所有学位申请人圴须提交《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3.提交匿名论文纸质版。纸质版论文须与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学位申请人按要求到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凡形式、结构、字数不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或不按规定打印、装订的学位论文,不能提交。提交论文本数如下:
匿名论文纸质版:硕士生11本,学历博士生12本。
4.论文一、二、三稿导师修改意见(根据实际情况、不限形式),《研究生学位论文提示书》(见附件)。
5. 博士学位申请人另需在10月10日前提交用以申请毕业和学位申请的2篇科研成果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2份),并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提交地点:科研楼A501。
6. 同等学力申请人另需提交: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
(3)提交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无需纸质照片),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码.JPG”命名,用于制作证书。电子照片须于2019年10月10日8点-16点发送到邮箱,邮箱为:fxyygb@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联系方式+照片”。
请严格遵守电子照片的邮件发送时间,提早或逾期,学院邮箱将无法接收。学位申请人的电子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如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后果自行负责。
学校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至100K,JPG格式。
(4)请携带缴纳答辩费用发票、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提交论文时查看。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照片采集方式参见“学校通知”第七项。
五、答辩安排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随时关注法学院官网站“教务公告”通知。
六、答辩后提交《论文修改情况表》及论文终稿
学位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上传最终论文电子版,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
答辩后经本人及导师确认后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一份。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并下载,正反面打印)。由导师审查通过后并在该表上签字,交学院存入学位授予档案。
2. 修改后的论文纸质版2本,须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 ”。
3.如授权出版,则须另外提交纸质论文1本,除须签署“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 ”外,还须在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学位论文授权书》,签署后装订在封面之后,扉页之前。
4.在管理系统提交修改后最终的论文电子版,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同时在系统里提交相应的匿名版论文。
提交及确认截止时间:12月6日上午9:00,提交材料地点:科研楼A501。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准备并按时提交论文及其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2.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法学院官网“教务公告”。
3.由于学校启用新的研究生管理系统,未尽事宜将有后续通知,请密切关注。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