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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安排通知
时间 : 2021-11-29       作者:       阅读数: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学位申请人(包括上述拟参加答辩学生名单中的学位申请人)均有不得参加答辩的可能。如论文打假或评阅未获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未被获准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不可以参加答辩。遇上述情况,将电话通知。

2、我院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可以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进行网络视频答辩前的资格审查,请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按时参加网络远程答辩前资格审查,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请可以参加答辩的学位申请人按照研究生院《关于组织2021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视频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并于答辩开始前3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达网络远程备答室,需进行答辩资格再确认。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的要求,为保障视频答辩质量,将设置线上“备答室”。提问环节结束,答辩人退出答辩会议室,进入备答会议室准备回答问题,等待答辩秘书再次联系。回答问题准备期间,不允许接打电话。

4、上述答辩时间及安排如遇调整,将第一时间在本网站公布,请所有答辩申请人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附件:答辩人视频答辩规则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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