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讲人:布赖恩·比克斯教授(Prof. Brian Bix),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弗雷德里克·W·托马斯法律与哲学讲座教授。
1986年获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获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哲学博士。国际知名法学家,师从法理学大家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斯坦利·L·鲍尔森(Stanley L. Paulson),是现代分析法学的第三代代表人物。比克斯教授在法理学、法哲学、合同法、家庭法领域均有深厚研究,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数量可观的论文,代表著作《法理学:理论与语境》《法律理论词典》《法律、语言与法律的确定性》《合同法》《家庭法》等,其中大量著作已被译为中文。
主持兼翻译:冯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与谈人: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邱昭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访问学者
赵静,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德国埃尔朗根大学访问学者
讲座简介: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以其“公式”闻名于世,该公式针对实证法与正义的冲突,并在西德战后法院对纳粹法律的考量中,以及两德统一后法院对前东德法律的考量中被反复援引。近些年来,罗伯特·阿列克西捍卫了某种版本的拉德布鲁赫公式,提出了不同于拉德布鲁赫本人的、更为复杂的支撑论据。阿列克西还将拉德布鲁赫公式置于概念分析与法律本性理论的宏大语境之中。拉德布鲁赫与阿列克西二人都宣称他们的立场与法律实证主义不相兼容,且因此构成了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拒绝乃至驳斥。本次讲座将考察拉德布鲁赫公式与阿列克西的版本,并更多地聚焦于对拉德布鲁赫—阿列克西公式的适当刻画,及其在法哲学宏大语境中的恰当定位。本次讲座针对的抽象方法论问题在于:拉德布鲁赫与阿列克西的论述——以其力量与弱点——可以为我们呈现出法律理论的何种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