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即将开始的预通知
各同等学力人员:
本预通知旨在提前告知您关于法学院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重要信息,研究生院正式通知将随后发布,请您提前做好准备。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链接: http://yjsy.cupl.edu.cn/info/1083/12083.htm),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方式
为缩短审核总时长,尽早开展安排导师工作,为学位论文撰写争取更多时间,非教学点学员适用以现场审核为一般原则,线上沟通为例外的方式。
1.教学点学员联系班主任。
2.非教学点学员,到校进行审核,学校提供一对一接待服务。若不方便亲自到校,可委托他人现场办理。遇特殊情况有线上沟通需求,另行咨询。
3.非教学点学员,请在2025年1月5日前,填写《2025上答辩资审法学院初审信息收集》问卷。
(1)《2025上答辩资审法学院初审信息收集》问卷链接:https://f.wps.cn/g/EZgtqQU5/
(2)或微信扫描二维码:
二、审核时间
1.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现场接待非教学点学员时间为2025年1月6日、7日两天,工作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可在《2025上答辩资审法学院初审信息收集》问卷中预约具体审核时间。
2.班主任需提前与法学院预约办理时间,错峰办理,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教学点材料。
3.现场审核当日可完成法学院初审以及研究生院复审,离校后自行关注后续通知。
注意:结业证号(也称备案号)不含大写字母A的学员不在法学院的服务范围内。课程培训培养学院的归属问题可在结业证书内容中查看。
三、审核流程
自主监控完整程序,主动关注各环节通知
(一)全国平台提交答辩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
(二)法学院初审
1.初审地点
科研楼A505法学院培训部。
2.携带材料
(1)入学时缴纳的学费(培训费)缴费证明复印件。培训费缴费证明的形式包括发票、银行流水、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包含个人姓名的订单截图等。
(2)粘贴填写完整的2份《确认表》。确保有结业证复印件且已粘贴到相应位置。
(三)研究生院复审
1.复审地点
教学图书综合楼807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携带材料
(1)初审通过的2份《确认表》。
(2)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出具校内学位课考试成绩单,粘贴在“学位课程成绩单”页,完成当日审核,离开校园。
(3)妥善保管通过审批的2份《确认表》,后续提交学位论文到答辩专业所在学院时使用。
(四)财务处复审,缴费及发票开具
关注研究生院缴费通知。待入学时缴纳的学费(培训费)证明通过财务处复审后,方可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公众号缴纳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
1.缴纳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
点击右下角“在线帮助”—— “我的财务处”——“网络缴费”,显示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名:结业证号也称备案号(字母大写),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如果提示密码错误,尝试6个0或123456。
2.开具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发票
(1)电子发票自动开具,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中可查询.
(2)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发票抬头默认与入学时缴纳的学费(培训费)发票抬头一致。如有修改需要,请在班主任采集信息时或《2025上答辩资审法学院初审信息收集》问卷中填写,逾期不受理。参考统一格式:姓名(工作单位名称),税号。
(五)法学院安排导师
1.缴纳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后,等待法学院安排导师。导师安排进度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链接:https://fxy.cupl.edu.cn/)(见“培训服务”——“同等学力”栏)及法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fxy_cupl,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发布,请持续关注。
2.获取导师联系方式后,应及时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确认指导关系,不得更换导师。
3.法学院仅在每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安排导师工作,导师同意提前接收指导者、二次答辩者(二答不用重新资审,不用缴费,直接联系答辩学院),须在班主任采集信息时或《2025上答辩资审法学院初审信息收集》问卷中登记导师姓名。导师安排的重要依据为学员第一次上报的学位论文题目,接受导师指导后,该题目可更改,无需二次上报。
(六)提交学位论文
关注研究生院通知,严格遵照答辩所在学院有关时间的规定。国际法学答辩时间为每年春季学期,其他学院为每年秋季学期。
(七)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答辩时间的通知
关注答辩学院关于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异议申请渠道及程序的通知,服从答辩安排。
(八)学位证领取及档案查看
自行或委托他人到答辩所在学院领取学位证。如需调档直接联系档案馆,参考查档须知http://dag.cupl.edu.cn/ywzn/cdxz.htm。
四、答辩资格审核材料整理要求补充
因审核现场场地和时间有限,请到访学员首先仔细研读研究生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中关于答辩资格审核材料清单的内容,结合以下法学院补充要求,提前粘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检查确保无遗漏。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原件,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落款时间填写齐全。
2.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缺失情况,现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协助解决。
3.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粘贴处,不可使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查询结果替代。
4.科研成果材料若较厚,需提前固定在确认表中。“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需填写完整。
5.两门全国统考成绩单需截图完整网页。
6.若《确认表》版本中含有“选修课程成绩单”页,此页空白即可。
7.若《确认表》版本中含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成绩”页,将结业证复印件折叠粘贴在此页,注意勿覆盖该页原文字,翻开结业证复印件查看后,应留有可审批盖章的位置。
8.若《确认表》缺失,按照指纹采集当年使用版本补齐。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58908179(工作时间)
咨询邮箱:cuplfxypxb@163.com(工作时间)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2024年版)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2023年版)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2019年版)
法学院对外培训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