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工作

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向法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 : 2019-11-13       作者:       阅读数: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1112日下午,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向法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会前,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洪松向法学院党政班子进行了反馈。随后,王洪松代表校党委第一巡察组进行了大会反馈,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刚文哲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大炜作表态发言,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文英主持会议。

 

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611日至24日,党委第一巡察组对法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党委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以及教育部党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況;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落实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讲话精神及我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等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召开领导班子见面会和动员会,听取工作汇报,开展问卷调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举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发现问题,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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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日,校党委常委会认真听取了第一巡察组的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党委第一巡察组组巡察法学院党委情况报告》,校党委书记胡明充分肯定了我校开展首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并代表校党委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组和巡察办的努力工作表示感谢。胡明说,党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报告》如实反映了我校情况,特别是用政治标准准确判断、分析、直指出法学院党委存在的个性问题。开展政治巡察,就是要对标对表,实事求是地找准问题,既不要人为夸大,更不能文过饰非甚至刻意掩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是推动解决问题,形成发展合力。

胡明要求,下一步开展巡察整改,首先是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抓好、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要全力整改,落实责任。法学院党委要认真制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巡察整改方案,突出重点、难点问题攻关,依据要求找问题,依据问题定任务,依据任务分责任,依据责任抓追究,坚决做到认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最大限度地实现存量问题应清尽清、应改尽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解决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整改督查,定期盘点,逐条销账。三是要统筹推进,确保实效。要将巡察整改工作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学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同我校综合改革等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实效,进而促进法学院工作全面提升。

王洪松指出,法学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整体态势向上向好。作为学校的骨干学院,秉承“法治天下、学问古今”院训,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积极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师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践行新时代法治中国人才培养责任的动力不足。在服务国家战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学院党委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夯实党委领导作用不够,导致培养定位、过程与结果均与设立之初的目标相比,差距明显。二是党委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不够,打“情感牌”多,打“制度牌”“纪律牌”少。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有计划但未完全施行;对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有效预防措施和警示教育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基层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阵地意识不强。三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党的政治建设新要求存在差距,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不够。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党务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不严肃。四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首要政治任务的认识不够。学院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学习“不够、不深、不实”;学院党委没担负起抓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政治责任,指导、督促和检查不够,学院党委会未对党支部理论学习进行安排部署。五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责任向基层延伸、压力传导不够;党支部管理不规范。六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委主体责任未能压实压紧,政治引领作用不突出;纪委对自身的职责认识不清。

王洪松代表巡察组建议法学院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学院党委应牢牢把握“双一流”建设的发展契机,强化政治担当,聚焦特色、凝聚灵魂,推动“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建设上水平,为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塑造出一批真正“卓越”的法律精英。学院党委要提升政治站位,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政治巡察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校党委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推进政治巡察,认真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学院事业健康发展。

刚文哲指出,校党委决定首轮就对法学院开展巡察,是对学院党委和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信任。巡察过程中,法学院党委能够密切配合巡察组工作,正确对待并坚决支持巡察。进入巡察反馈、整改阶段后,法学院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学院党政班子要强化政治担当,党委书记要切实承担起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书记院长要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抓整改,对巡察整改直接研究部署、直接参与推进、直接督办解决。班子全体成员都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该谁整改就由谁整改。

刚文哲强调,巡察反馈的问题必须对标对表,分解每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列出整改举措,细化问责制度,按照捋清列账→及时交账→跟踪对账→整改销账的流程狠抓落实,确保问题逐一解决,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或者选择性整改、文件整改、数字整改甚至虚假整改。要强化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院党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强化整改督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将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依纪依规用好巡察结果。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严肃追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巡察整改要务求实效,要落脚在推动学院事业健康发展上。

刘大炜表示,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强,法学院领导班子完全认同、全部认领、诚恳接受巡察组指出的各项问题。下一步,法学院将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从四个方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法学院党政班子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突出位置,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规定的时限内抓好集中整改,始终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二是坚持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保证巡察整改的全面性。学院党委将全面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头作用,引导全院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带动巡察整改不断深化,真正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最大限度地实现存量问题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全面整改。三是坚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将强化责任,改进作风,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坚决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落地生根,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法学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四是以整改推动学院的中心工作,推动学院的综合发展。学院的中心工作是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科发展。学院党委将坚决贯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主体责任,结合巡察整改,针对学院在中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制约学院发展的主要问题,认真落实校党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法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党委巡察办主任彭祥林、第一巡察组联络员孙黎萌及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在法学院工作的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法学院教授代表、中青年教师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及学生党员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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