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这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积极营造我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浓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为重点,深刻认识、准确领会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院师生党员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一)各党支部要采取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专题调研、党团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主动自觉地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入脑入心。
(二)各支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大讨论活动,积极撰写心得体会,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学习体会交流。鼓励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共同开展讨论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
(三)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不断迈向深入。
(四)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注意处理好开展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要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和工作实际开展好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学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积极宣传报道,推介我院学习活动的动态进展和学习成果
各党支部要做好活动材料保存和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学习贯彻活动的动态、进展、经验和亮点,积极推介我院师生党员的心得体会和学习成果。请将活动材料(文字、图片)发送fxyfdw@163.com,邮件中注明发送人的联系方式。分党委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和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有为 联系电话:58909294
法学院分党委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