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法学院关于2016级双专业双学位(4+1)学生法学专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 2020-07-17       作者:       阅读数:

法学院2016级双专业双学位全体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法学专业实习工作布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本科生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就近开展专业实习。中高风险地区本科生暂停开展线下专业实习。

(二)因疫情原因,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学生自愿选择是否在暑期完成专业实习,或利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课余以及寒假时间,进行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为6;学院鼓励学生开展线上专业实习。


二、 实习单位

    法律实务相关部门,不限于北京地区。


三、 实习方式

    受疫情影响,法学院不统一组织集中实习。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近、分散完成专业实习。需要开具专业实习介绍信的同学可以在智慧法大填写申请,审批完成后可在线下载、打印。


四、 提交材料

(一)实习结束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三份

1、《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学生填写封面、实习个人信息和实习内容简述栏,就实习岗位、工作性质、主要从事的工作等进行简述。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综合专业素质制作专业文书能力进行评价,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实习论文(或实习报告)1

3、实习随笔,至少5

(二)实习结束后提交电子版《专业实习情况汇总表》,每位学生根据纸质版登记表的内容誊写在电子版相应栏目上,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以上材料均由各班负责人收齐,以学生为单位整理好每位学生的纸质版材料:1份《专业实习考核登记表》、1份实习论文(报告)、5篇随笔。三份纸质版材料分别装订好,电子版材料每班整理成一份汇总表,由班长发送至教科办公邮fxy_jkb@vip.163.com


实习材料于9月开学后以班为单位统一交至法学院教科办逸夫4007,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法学院教科办

                                        潘老师 58909297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