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
公证员可以说是法律专业的对口职业之一,因为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应届毕业生是可以选择成为加入某一家公证机构,成为一个公证员。根据《公证法》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 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所以,国家对于公证员的管理与对律师的管理是相近的,都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在公证机构有过一段时间的实习经历,这段时间相对于律师来说更长,而且要申请公证员资格,对于年龄还有一定的要求,这个应该是考虑到了公证事务需要较高的生活经验的原因。
年龄、通过司法考试、工作经验等虽然是成为公证员的必然要求,但是不意味着应届毕业生没有资格应聘公证机构的职位,事实上,公证机构基本都在进行校园招聘或者社会招聘,应届毕业生不能立马成为公证员,一般会从公证员助理的职位开始做起,在条件符合申请资格后,经过程序申请成为公证员。
调解员、仲裁员
社会上有很多的调解员,比如居委会里面设置的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里面的调解员,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纠纷解决途径,对于调解员的要求更多的不在于法律专业层面的要求,而在于其人缘或者说是协调能力,以及其在人民群众当中的正派可靠形象。当然,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里面的工作人员来说,就需要较高专业水准的工作人员,现在的消协里面需要一批能够进行法律研究和进行调查和调解的工作人员,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应聘。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纠纷解决途径,其仲裁结果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因为这涉及到仲裁申请双方的高度信任问题,一经仲裁即发生约束双方的法律效力,所以仲裁员一般是在法律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者实务能力强,有较强的公信力的法律职业人,比如学者、律师等,以供申请双方进行挑选。应届毕业生要成为仲裁员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有志进入仲裁机构还是有可能的,因为每个仲裁案件的仲裁员需要有协助人员,这些协助人员是仲裁秘书或者叫做办案秘书,办理仲裁程序服务,仲裁庭审的记录和仲裁案卷的装订,各种仲裁文书的制作,结合办案实践进行仲裁业务研究等事宜。一般通过司法考试有优先考虑的优势,同时,需要对文字输入熟练。
法律教师
讲到高校的法律专业教师,那么我们说的应届生可以选择的岗位中的应届生就基本只包括博士研究生了,基本所有的高校对于老师的需求都是博士生学历,而一些实力较强的高校的要求还可能出现海外博士等。所以,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要想应聘这一职位,那么学历是你最大的门槛,当然不代表有博士学历就能进高校教学,还要充分考量自己的学术研究经验和能力,以及实践教学的能力。
(摘自乔布简历)